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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合同

2022-03-21 来源:步旅网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本经销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_________

  为全面开拓甲方产品市场,加强甲方产品在_____________省地区市场的销售工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经销合同,合同如下:_________

  第一条经销的方式

  1.乙方____________(经销商)只能在本合同界定的区域内进行销售,即只能在省地区内进行销售。

  2.乙方的经销行为除受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限定外,其余经销行为均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经销甲方的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白行承担。

  3.经销价格:_________见附表。(略)

  第二条甲方职责

  1.负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企业及产品宣传。

  2.提供乙方所经销产品的宣传资料。

  3.公司对所有经销商人员提供统一的企业形象、知识培训。

  4.按*方规定的有关售后服务条款进行售后服务及维修。

  第三条乙方职责

  1.严格执行甲方的销售及服务规定,维护树立甲方在所负责区域市场的形象。

  2.认真做好产品宣传工作。

  3.乙方在与甲方经销合同期内,不得经销与甲方产品相同的其它厂家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经销合同。

  4.甲方根据对乙方经销区域的界定及对市场的评估,规定乙方最低销售任务为万______元/年,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资格。

  第四条货款结算

  1.乙方将购货款汇到甲方公司指定的帐户后,甲方才能组织发货。货款收到以银行汇款单据为准。

  2.乙方在业务活动发生时,应及时向甲方填报甲,以便进行售后服务。

  3.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即按结算金额开具工商企业销售甲。如乙方要求按零售价开具甲,则必须承担经销价与零售价差价部分的税负。

  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货物运输及保险

  甲方收到货款一周内向乙方发货,货物运输及保险费用(含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货物发运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白行提货并承担提货费用。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任何一方因关闭、停业、转业以致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不可抗力因素影响。

  3.双方协商同意。

  由以上1-3原因引起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在乙方办理好结清货款手续后,双方协议一致方可执行。否则,视为单方违约。

  第七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期限为一年,协议期满后可续签合同,但须提前一周续签。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履行地为市。

  第九条陈述和保*

  9.1甲方的陈述和保*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如下:_________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9.2乙方的陈述和保*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如下:_________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不能违约,如有违约,均按以下规定执行。

  10.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乙方可要求其支付相应报酬并则应承担违约金_________元。但无论如何,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总货款的_________%;

  (2)如果*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10.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则应按合同约定总货款的百分之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但无论如何,违约金不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_________%;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经销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13.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13.1.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13.1.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3.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七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八条通知

  18.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8.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8.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个人经销需担保人签字并加盖手印后生效。

  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签字)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签字)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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