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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宿舍的规章制度管理

2021-01-12 来源:步旅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改善学生生活与学习环境,加强对学生宿舍空调的管理,确保使用安全,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安装空调设备的学生宿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空调设备,包括学生宿舍的空调(含外机)、遥控器、管线及计费系统等相关设备。

  第二章使用程序

  第四条学生宿舍空调和照明供电系统采用双控双计量模式,与校园一卡通系统对接,在圈存机上划入空调电费后即默认开通使用。

  第五条学生宿舍空调使用前,各学院以年级为单位到物业楼管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统一领取遥控器。对确认不使用空调设备的宿舍,将停止空调专线供电。

  第六条因毕业、实习、宿舍调整等原因退宿,以宿舍为单位到物业楼管值班室登记退还遥控器。退宿时,宿管部门应检查学生宿舍空调、电表、遥控器等相关设备是否完好,验收合格,按照学校规定办理退宿手续。如有损坏,照价赔偿;相关学院负责协助落实。

  第三章收费管理

  第七条宿舍空调用电实行预付费管理模式,通过圈存机将电费圈入相应宿舍号,先缴费,后用电。电费价格按学校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标准收取。

  第八条退宿时,电费余额按“一卡通”系统管理规定,退还到最后一名购电的宿舍成员卡中。

  第九条学生宿舍安装空调后,学校提供的照明线路原免费电量额度不变。

  第十条家庭困难学生空调专项补贴由校学生处统一安排实施。

  第四章空调维护与管理

  第十一条空调设备的日常管理,由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

  第十二条后勤管理处每年安排厂家或专业人员定期对空调进行检修、维护。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或打开室内机和室外机;发现空调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机报修。

  第十三条空调报修先到物业楼管值班室登记,然后拨打维修电话。空调维保专业人员经宿管人员登记核实后,入室修理。

  第十四条宿管部门定期安排人员巡查学生宿舍空调使用情况,发现人为损坏,按价索赔;责任人不明的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赔偿。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空调专用电源具备用电器功率自动识别、自动断电功能,如因私接电源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断电,须书面说明原因,经所在学院盖章认可后恢复送电。

  第十六条凡因学生使用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责任人不明确的,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承担。

  第十七条发现故意破坏空调设备、私接电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第五章注意事项

  第十八条开启与关闭空调机要使用遥控器,不准手动开机。开机前要检查遥控器模式设置是否正确,调整正确,设定合理的温度方可开机;重新开机要间隔3x5分钟。

  第十九条提倡节约用电,空调温度设置应严格执行国家节能规定,制冷时温度设置应不低于26摄氏度,制热时不高于16摄氏度。空调运行中要关闭门窗,否则将影响制冷、制热效果。

  第二十条学生离开宿舍应关闭空调机;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卸下遥控器电池;不要用手调节导风板或将手伸入出风口内;空调保洁时不能用水冲洗。

  第二十一条空调室内外机上不得搁置、覆盖或悬挂任何其它物品。保持室外机出风口通畅,严禁踩压。不得在空调室内外机上随意涂抹、刻划。

  第二十二条空调使用说明书公布在后勤管理处网站,请自行登录查阅。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其他文件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xx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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