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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总务处安全责任协议

2022-11-07 来源:步旅网

  安全责任告知书

  辅导机构(辅导班):

  负责人或联系人: 

  地址:

  联系方式:

  学生: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家长: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地址:

  为了确保学员参加假期辅导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更有效的优化辅导班日程安排,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甲方举办的辅导班办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辅导班、教师、学生和家长实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甲方指定的辅导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辅导班上课期间的学生的安全负责。

  二、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家长应保证学生上学和放学路途的安全,保证学生参加完辅导班教学课程后及时回家,并电话或微信告知辅导班安全管理人员,在路途上发生的任何事故责任由家长和学生自行负担,辅导班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禁止学生参加辅导班期间及其上下学途中追逐打闹、做危险游戏、跨越栏杆、翻越围墙和大门、上下楼拥挤等危险行为发生。学生违反规定造成的伤害,由学生及其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四、辅导期间,相关辅导人员会提醒学生注意安全,经辅导人员告知并采取合理措施后,学生发生人身损害事件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五、家长应保证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上下学途中不与不认识的陌生人接触;学生在辅导班放学后应立即回家,禁止学生参加辅导班上下学中途与他人游玩。因发生上述情形,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家长委托其他人员接送学生的,应告知辅导班,辅导班会在核实受托人身份以后,同意由其接送。

  六、禁止学生在参加辅导班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进行游泳、洗澡等可能发生危险的活动。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七、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因为个人不当行为造成社会危害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八、严禁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玩火、玩电、玩炮、玩锐刃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发现上述情形,辅导班安全管理人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九、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辅导班依法免除相应责任。学生正在参加辅导教学时受到不法侵害,辅导班未尽到合理的救助措施的,辅导班应承担相应责任。辅导班无不当行为的,不承担责任。

  十、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辅导班在适当的范围内配合家长对实际加害人进行相应索赔工作。

  十一、本安全责任书告知书一式二份,对辅导机构与学生及其家长均有约束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辅导机构(盖章):

  学生(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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