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合同:
一、标的:商城 楼 侧,面积约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 年。
三、租金:人民币 元,此出租费包含商城管理费,合同签字生效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不拖不欠,以后租金逐年交清。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对所租摊位的设施负责维护与管理,如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如发现失盗火灾等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经营范围:按商城管理制度,由乙方自主经营,如违约经营,其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必须服从商城管理。
六、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租赁,需在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期满后将所租摊位空摊交回甲方。如果甲方继续出租摊位,乙方享有优先权。
七、如果商城确需拆迁,甲方负责将乙方己交租金余下的(按天计算)没有使用完的租金退回,甲方不负责由于拆迁对乙方所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此合同自行解除。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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