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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理绩效考核方案

2024-02-01 来源:步旅网

  1、个人获得国家、省(部)、市(厅)、县级表彰的分别加10、5、3、2分。以最高分加分,不重复加分。

  2、在国家、省(部)、市(厅)公开发行的报刊、电视台、网络等媒体上发表教育方面文章、信息每录用一篇(条)分别加4、3、2分(2、1、0.5分),在县级“两办”信息及新闻媒体发表教育方面文章、信息,每录用一篇(条)加2(0.2)分。

  3、学校管理、教学质量、安全稳定等工作特色明显、成效显著并被评为县以上先进的`学校,给挂片、挂点领导干部加1分。

  4、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三送”活动等中心工作,成效显著、获得县以上表彰的,给相关领导、工作人员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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