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所(分局)、队,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消保委秘书处、个私协会秘书处、会员单位: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进一步组织和开展好有关宣传活动,努力为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工作、打响“放心消费在浙江”品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消保委充分利用这一重大活动机遇,着重聚焦“放心消费在浙江”主题,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消费需求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上级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消协“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和手段,积极关注和及时回应消费者需求,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消费维权成果集中展示活动。各市场监管所(分局)要认真总结梳理过去一年所做的工作,注重数据综合分析运用,注重典型维权事例收集,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有利时机,通过媒体、网络、制作展板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向公众进行宣传展示,增进消费者满意度,提升消费信心,营造拉动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活动。要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集中解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引导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活动。中消协确定20xx年年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各单位要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xx市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安排如下:
1.活动名称: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2、活动主题:网络诚信,消费无忧。
3.活动方式:20xx年3·15纪念日活动设主会场一个,分会场12个。主要以宣传、咨询、服务为形式,紧紧围绕消费年主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规宣传,提高维权意识,营造消费和谐的良好环境。
4.组织领导:由市消保委常务理事单位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发改(物价)局、卫计局、住建局、农经局、旅委等组成领导小组,由市消保委秘书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5.活动内容、时间、地点:
(1)市消保委组织理事及有关单位围绕贯彻落实《消法》和消费年主题,开展法律咨询、公用企业服务宣传、消费知识问答、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现场投诉举报等活动。
(2)活动时间:
主会场:20xx年3月15日8:30—11:00;
分会场活动时间,各单位自行安排,确保在3月15日前完成。
(3)活动地点:主会场设在太平洋百货广场,其它分会场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6.宣传报道:在“3·15”活动之前,电视台、报社,镇(街道)广播站要广泛宣传,形成舆论氛围,要做好“3·15”现场活动情况的报道。
7.其它有关事项:(1)各成员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根据通知要求将《各单位联系人统计表》(附件1)于3月10日前报市消保委秘书处。
(2)梧桐所要会同梧桐个私分会组织辖区内服务行业参加市消保委组织的“3·15”现场活动,具体服务项目由梧桐分会于3月10日前报市消保委秘书处。
(3)参加单位要认真准备“3·15”活动当天所需资料。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维权专项行动。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针对家居用品、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等老百姓普遍关注的`商品,组织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要密切关注生活服务消费,加大对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个人信息、售后修理更换服务等方面消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围绕新消费涉及的重点领域,通过比较试验、消费体验、服务评议、调查点评等手段,督促行业和企业整改,提升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能力;要及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布违法案件,进一步发挥市场信用在消费维权监管执法中的作用。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重点案件,各市场监管所(分局)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媒体与消费者关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3·15”纪念活动既要充分展示消费维权成果,弘扬社会正能量,也要彰显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决心,震慑违法企业。各市场监管所(分局)、消保委分会要充分认识做好“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二)落实责任,便民调解。“3·15”期间,社会各界对消费维权工作关注度高,消费者的维权期盼也相对强烈。各地要高度重视消费纠纷咨询与投诉处理工作,确保投诉电话畅通,接线人员、处置人员到位到岗,方便消费者维权。要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零距离向消费者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及时为消费者解疑答惑。对“3·15”期间受理的消费者投诉,要及时组织调解,做到每一起消费投诉件件有回音,消费者满意、经营者信服。要制定重大消费维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性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协作,社会共治。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改善优化市场消费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市场监管所(分局)和消保组织要紧紧抓住“3·15国际消费者纪念日”的契机,主动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汇报,增进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协同,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更广泛地搭建起互动、合作、沟通、支持平台,为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创造条件。
20xx年3月x日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xx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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