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本着诚实守信,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加工材料名称:水泥空心砌块及其配套的墙体材料。
二、 规格型号:
1、19型水泥空心砌块:
390×190×190(长×宽×高)双排孔,强度等级MU10,密度<=800kg/m3
2、12型水泥空心砌块:
390×120×190(长×宽×高)单排孔,强度等级MU,7.5,密度<=800kg/m3
3、实心砖:
200×90×50(长×宽×高),强度等级MU7.5
三、加工地点:
乙方自定,在不影响甲方施工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可以在现场加工。
四、加工方式:
由乙方自购设备,材料,加工成型,养护,运输。甲方按市场价格向乙方购买加工产品。
五、材料单价:
1、材料现价:
水泥315元/吨,粉沙56元/立方。如市场水泥粉沙价格有变动按市场价计算,每包水泥按40块砖核定计算。
2、19型水泥空心砌块:
每块单价人民币1.80元。大写人民币壹元捌角整。
3、12型水泥空心砌块:
每块单价人民币1.60元。大写人民币壹元陆角整。
4、实心砖:
每块单价人民币0.33元,大写人民币叁角叁分整。
注:单价内包括材料费用,机械费,人工费,运输费,管理费,检测费,税金,利润等。
六、加工数量:
根据甲方需求,甲方在王家湾修建大约2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一期开发面积18万平方米,用砖量约450万块。材料费用总额约810万元。
七、质量要求:
进场砌块质量等级为合格品,并能经得起现场抽样检测的合格品。抽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付款方式:
乙方须垫资一个月。实行按月结算方式。每月28日前办理结算手续,支付比例为实际完成数量的80%。余下20%在每年的年底,甲方再支付总额的17%,余款3%待合同履行结束后付清。
九、安全责任:
乙方在加工和运输产品的工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甲方属于产品购买方。不负任何安全责任。
十、双方义务:
1、乙方义务:按时向甲方抽检合格后,当场清点数量提供合格产品,确保甲方的需求量。根据甲方要求把材料运至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
2、甲方义务:
保证工地内的道路畅通。按时办理结算手续和支付款项。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在乙方交货时经甲方抽检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拒绝收该产品,已经进场的产品乙方应及时清运出场,如乙方清运出场不及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赔偿全部责任。
2.、乙方提供不上或无货可供,又没有提前30日书面报告通知甲方。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由于甲方不能按时办理结算,支付砖款,造成乙方资金周转不灵,无法按时提供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赔偿。
4、若因乙方工地进场运输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和不能运输至乙方指定位置,由甲方负责二次转运费用,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签字盖章生效,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甲方必须为乙方生产提供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及时为乙方生产提供生产场地。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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