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
型号规格
生产厂商
产 地
配置(标准配置/选用配置)
数 量(台)
车身颜色
首选: 次选:
单价(人民币)
内饰颜色
首选: 次选:
总价(人民币)大写
备 注
第二条 定金
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大写
。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第四条 质量
年 月 日前。
年 月 日 时,甲、乙双方在 对 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
)的约定(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同意接受。
年 月 日 时 分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二:
合同编号: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车辆牌照号码: 。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
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同《江苏省汽车买卖合同》。
九、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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