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推动“乡村振兴”为契机,以降低物流成本为抓手,深度契合“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进一步放大州商务系统在全州商贸流通、现代物流和电子商务领域的前端聚合效应,充分结合邮政凉山分公司全州乡镇站点“全覆盖”的唯一性优势,整合商务邮政“消费+物流”一体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产品对外流通体系的发展,完善上行体系,深化覆盖全州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物流补贴工作机制。州商务局拟与邮政凉山分公司在全州17个县(市)合作开展乡村振兴物流补贴活动。
一、实施方式
(一)寄递物流费补贴:针对农产品上行0-1kg、1-3kg、3-5kg、5-10kg产生优惠寄递费用分别对应给予每件支付寄递费后差额金额的补贴(附件1)。
(二)航空物流费用补贴:针对全州17个县(市)的高端、高附加值农产品上行0-1kg、1-3kg、3-5kg、5-10kg产生航空物流费用分别对应给予每件支付航空物流费后差额金额的补贴(附件2)。
(三)审核管理
收寄遵守制度实行100%实名制,邮政凉山分公司在收寄过程中严格把关,对寄件人的身份进行严格核实,并建立手工台帐,确保农产品上行寄件人为三类监测对象(含已消号部分)和脱贫户(11个脱贫县含普通农户)才能享受“乡村振兴物流补贴”,并对三类监测对象进行补贴倾斜(含已消号部分)。
二、实施标准
拟统筹整合680万元予以支持,资金来源为州本级20xx年电子商务专项资金200万元,收回20xx年度会东县省级物流专项资金200万元,20xx年省级物流专项280万元。
三、实施对象及时间
实施对象为农产品上行物流补贴,实施期间为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11个脱贫县惠及对象为全州三类监测对象(含已消号部分)、脱贫户和普通农户,安宁河流域4县2市仅三类监测对象(含已消号部分)和脱贫户。
四、实施主体
乡村振兴物流补贴活动由州商务局统筹安排,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由邮政凉山分公司具体实施。
五、分类补贴
11个脱贫县安排专项资金440万元,在11个脱贫县实行整合联动,动态调整。安宁河流域4县2市安排专项资金240万元,进行定额支持,即每个县(市)40万元。补贴资金补完为止。
六、宣传方式:
以“乡村振兴物流补贴活动”为题,广泛宣传惠农乡村振兴物流补贴政策,降低物流端运费,带动农民增收。一是州商务局和邮政凉山分公司共同举办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当天邀请省州相关领导出席,相关单位参加,主流媒体现场报道,并进行持续推广宣传;二是州商务局通过各县(市)商务外事局、相关商协会组织、商贸流通企业、现代物流企业、电商企业、电子商务站点进行广泛宣传并利用凉山商务官方网站、凉山商务公众号、微信平台和凉山日报商务专刊进行推广;三是邮政凉山分公司利用企业自身网点和新媒体资源进行多渠道宣传。
七、补贴管理
(一)资金管理:乡村振兴物流补贴资金,由邮政凉山分公司严格界定补助对象后,按照“一单一补”方式进行管理,按月汇总并认真审核“乡村振兴物流补贴”项目数据及台帐送州商务局审核备案。
(二)资金支付。本次补贴资金采取先预拨后清算。补助资金预拨至邮政凉山分公司,待乡村振兴物流补贴期满或本次补助资金使用完,由邮政凉山分公司正式行文提请州商务局审核,由州商务局出具审核意见送州财政局完成资金清算。
八、实施要求
(一)综合施策:州商务局统筹安排各县(市)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与邮政公司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因县、因产业、因产品产量不同,聚焦差异,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科学补助,做到17个县(市)物流补贴政策全覆盖,从降低物流成本,提升利润空间这个角度促进产业发展,产品增量、农户增收。
(二)严格管理:邮政凉山分公司作为实施主体,针对乡村振兴物流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要制定补贴实施细则,严把审核关,严禁非实施对象寄递、严禁包单不符、严禁非政策内产品混肴寄递,严禁乱收资费,杜绝弄虚作假。如有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一律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三)强化督察:州商务局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和不定期向州委、州政府和省商务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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