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丙方:
截止20xx年7月16日,甲方欠乙方《**项目》款合计人民币 柒拾陆万 元(小写¥:7600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现甲乙丙三方就各方之间的债务清偿问题相互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将其对甲方的债权人民币 柒拾陆万 元(小写¥:760000.00元)转让给丙方,抵作丙方所欠甲方在《**项目》工程款,丙方直接向乙方偿还债务 柒拾陆万 元(小写¥:760000.00元),承担法律规定的债务人的相关义务。
二、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再享有对甲方的债权 柒拾陆万 元(小写¥:760000.00元),同时甲方享有的丙方债权减少至 贰佰玖拾万 元(小写¥:2900000.00元)。
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叁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协议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五、协议签订地点: 河北省
六、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叁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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