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中医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拟定和实施中医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管理制度。
3、负责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4、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护士执业注册。
5、负责中医医疗事故的鉴定和中医医疗广告的审核。
6、拟定中医药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医药科研机构建设,组织中医药科研课题的协作攻关和推广。
7、负责指导中医药学会等社团组织的学术发展工作,组织中医药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组织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负责中医药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师承教育的管理,指导中医药学历教育。
8、组织中医专业人员的培训、考试、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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