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 工程的安全文明生产,加强自身劳务用工管理, 省劳务公司队,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1、认真执行和落实市建委、建工集团及二建公司有关外地施工企业进京施工管理规定。
2、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一个月内办理完劳务招投标、劳务合同注册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各种费用。
3、落实“实名制”管理现场施工人员100﹪签订劳务合同,100﹪持证上岗,不使用跨省市零散班组,严格控制跨省市人员。
4、每月末将编制好的施工人员考勤表和经本人签字发放表报送项目部备案。
5、不得将所签订合同下的劳务作业再次转包或再次分包给他人,否则我公司将依法承担责任并接受二建公司的处罚。
6、施工过程中,若二建公司资金暂时不能到位,我们将积极筹集资金继续组织生产,决不因上述情况而耽误工程工期。
7、若承接垫资工程,愿与项目部以同等比例垫付人工费,决不拖欠工人工资,保证不发生群体上访、讨薪事件。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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