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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来源:步旅网

  为进一步规范扶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加强项目实施效果,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减贫,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农〔20xx〕1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等文件精神,我所接受道县财政局委托,派出评价工作组于20xx年8月17日至9月6日对20xx年度道县乡村振兴局扶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第三方绩效评价。在部门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评价小组通过评价工作方案设计,进行实地抽查与核实,收集评价相关资料(含查阅道县乡村振兴局有关资料、与基层工作人员及贫困户交谈、入户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收集到的一手资料),从预算安排、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履职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并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将绩效评价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2、主要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的内容是20xx年下达我县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资金拨付、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等方面的情况。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3、资金投入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与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一共下达5006万元。根据上级下达资金,县乡村振兴局资金安排20xx年产业发展资金22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产业发展资金804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产业发展资金1493万元。

  (二)绩效目标

  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带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当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339户995人脱贫。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财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是突出脱贫成效,强化监督管理,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根据项目发展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了解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本次评价的对象和范围是道县乡村振兴局20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聚焦精准、突出成效。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实施项目是否精准,项目是否发挥成效进行。

  (2)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应当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类分级、权责统一。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按照严格的程序、客观的态度、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到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各乡镇开展核查,了解掌握道县乡村振兴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通过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等多种形式,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规范性、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基本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方法采用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评价项目实施绩效。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农〔20xx〕115号),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90分)、良好(≥80分,<90分)、及格(≥60分,<80分)、不及格(<60分)。

  (三)绩效评价的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20xx〕64号)。

  2、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农〔20xx〕115号)

  3、湖南省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xx〕21号)。

  4、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湘扶办发〔20xx〕30号)文件。

  5、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完善20xx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管理的意见》(湘农联【20xx】51号)文件。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我所评价工作组,初步了解评价对象及内容,了解产业发展资金的有关政策和文件依据,制定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方法、评价的原则、指标体系、评价标准、问卷调查方案,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相关表格及调查问券。前期准备包括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及调查问券(见附件2)。

  2、组织实施

  一是到道县乡村振兴局查阅产业发展资金政策文件、相关报表、账簿、凭证和项目业务台账等资料。二是到各乡镇财政所查看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支出情况,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资金支出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三是对产业发展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共抽查梅花、寿雁、仙子脚、祥林铺清塘、蚣坝、四马桥、洪塘营、横岭、白马渡等10个乡镇,随机抽取43个产业项目现场勘查,主要包括访谈、数据获取、资料核查、调查问卷形式,看项目实施情况,与项目业主、当地群众交谈,了解项目效益,以及当地群众受益情况。四是发出调查问卷,了解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共发放调查问卷180份,收回问卷172份,收回率95.6%。

  3、分析评价

  通过计算原始数据的值,将各层数据逐渐整合,生成投入、过程、产出与效果三个方面的得分,同时,对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评价工作组根据上述工作取得的资料及数据分析结果,从实施情况、绩效分析与结论、主要经验与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资金安排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部署,大力推动产业扶贫工作的发展,培育道县特色的扶贫支柱产业,拓宽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渠道,20xx年度道县乡村振兴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22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804万元,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493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分布在21个乡镇,共实施扶贫项目85个,其中:水利扶贫1项,扶持资金764万元,民政局老区发展1个,扶持资金12万元;国有贫困农场大坪铺农场水肥一体化标准化果园建设1个,扶持资金160万元;优质油茶种植12个,扶持资金180万元;茶叶加工4个,扶持资金100万元;杉木合作社2个,扶持资金28万元;特色水果种植14个,扶持资金229万元;蔬菜种植6个,扶持资金115万元;烤烟种植1个,扶持资金10万元;药材种植1个,扶持资金40万元;黑木耳、食用菌种植6个,扶持资金109万元;养殖业9个,扶持资金125万元;为产业发展服务的基础设施(沟渠维修)19个,扶持资金249万元;消费扶贫1项,扶持资金50万元;就业扶贫(扶贫车间稳岗)5个,扶持资金10万元;贫困户灾情因素1项,扶持资金53万元;全县黑木耳产业发展1项(拨付到县农业农村局),扶持资金63万元。

  具体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道县乡村振兴局20xx年产业发展项目

  (三)资金管理情况

  产业发展资金由道县财政局拨至道县乡村振兴局的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专户,设置专门账薄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审批流程:项目申报---可行性论证--立项--下达资金计划---公示---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竣工验收---拨付资金。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乡村振兴局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将资金拨付到项目经营主体的资金共管账户。资金的使用接受乡镇政府及村委会的监督,接受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及社会监督,确保产业发展资金使用规范、安全运行。

  (四)资金绩效情况

  产业发展资金是按产业扶贫帮扶协议和承诺书兑现分红,实现帮扶贫困户增加收入,帮助贫困户脱贫。通过完善利益联结长效机制、落实产业指导,强化劳务技术培训,逐步形成园区带动、龙头企业带动、经营大户带动和群众自身调整优化种养结构的“三带一自”模式,构建起“一村一主业”的产业格局,推动实现“资金变股金、资源变资产、产品变商品、劳力变劳务”目标,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致富。20xx年扶贫办产业发展项目具体效益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效益。20xx年产业发展建设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产值达到3650万元、农村科技带动增加产业产值320万、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4500万元。

  2、社会效益。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就业培训学到了相关的工艺技术和知识,特色产业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就业人数3900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995人、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6550人。

  3、生态效益。在大力发展产业的同时积极创新生产,通过农村科技改善耕地面积585亩以上。

  四、综合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为了进一步了解道县乡村振兴局产业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的社会绩效,我们通过纸质问卷的发放,收集社会公众满意度情况。调查问卷结果显示,87.3%的调查对象对目前政府的产业扶贫效果非常满意;12.7%的调查对象对目前政府的产业扶贫效果基本满意。同时,72.6%的调查对象认为基础建设和人才缺乏是目前产业扶贫面临的问题;27.4%的调查对象认为目前产业扶贫存在的问题是缺乏支柱性的产业支持。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对道县乡村振兴局20xx年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进行客观评价,评价结论如下:

  20xx年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基本符合政策要求,合理合法,使用有效,管理较规范,对促进我县贫困群众种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的培养和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消除农村贫困现象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打分,最终评分结果得分为83分,绩效评级为“良好”。

  具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按照资源禀赋、市场需求、群众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的原则,精准选择贫困人员能广泛参与的产业作为扶贫主导特色产业。20xx年共遴选了85家新型经营主体为产业帮扶企业,包括特色种植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

  2、创新帮扶模式取得较大成果。

  (1)务工就业模式。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实行就业培训,让贫困户由传统农民变成产业工人或新型职业农民,实现贫困户就地就业。20xx年,我县对贫困人口进行实用技术培训,通过“扶贫车间”等方式全县共吸纳贫困人员3500人就业。

  (2)龙头带动模式。全县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有1家。道县昌瑞瑶寨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四马桥蔬菜基地被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永州市农业农村局授予“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租种土地1100亩,种植特色蔬菜,年产值1120万元,纯利润300万元。通过土地流转、聘请劳力、产业分红等方式联系带动80人,人均增收2500元。

  (3)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模式。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以产业扶贫项目为平台,采取“村支两委+经营主体+基地+贫困户”的模式,通过入股合作,委托帮扶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经营主体享受20%的财政补助资金,其余对象的帮扶资金统一投入到经营主体。项目合作期至少5年,前5年对入股的'贫困户采取“保本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保障贫困户的本金安全,年底分红比例不低于股金的10%,5年期过后,入股贫困户与经营主体同股同利,风险共担。 如仙子脚镇下白村特色水果种植560亩,产业发展扶持资金45万元,带动31名贫困人口稳定增收2600元,受益群众296户,1573人;桥头镇庄村的道县源生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药材黄精600亩,产业发展资金扶持40万元,联结27户80名贫困人口,促进贫困户增收2300元以上。

  (4)自主发展模式。对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但缺少资金、技能的贫困户,通过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使贫困户产生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

  (5)其它模式。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小额信贷等方式,参与产业生产、灵活就业,使贫困户既有资产性收益,又能通过生产参与或灵活就业提高产业发展能力。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从项目决策情况看,项目立项缺少可行性论证。在项目资料中,部分项目缺少可行性论证,导致一些项目实施后不能产生相应效益。如:(1)清塘镇小塘村的道县尚轩黑木耳种植农民合作社总投资300万元,其产业发展资金扶持45万元,帮扶贫困人口22人,由于食用菌大棚的遮阳棚挡不住强烈的太阳,温度太高,食用菌棒都坏了,目前也没有种植,只有等天气转凉了才能种植;(2)横岭乡浪石村的异地搬迁扶贫工厂,产业发展资金扶持15万元,属于村集体经济,外县老板承包,每年付租金1万元给村里,主要生产蓝牙耳机,小型变压器,解决异地搬迁贫困户就业,虽然有订单,但因为工资低(月均工资1800元)招不到工人而停产;(3)横岭乡浪石村的异地搬迁扶贫工厂,属于村集体经济,为解决异地搬迁贫困户就业,扶持15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外县老板承包该企业,每年给付村集体1万元租金,主要生产蓝牙耳机,小型变压器,虽然有订单,但是由于工资低(月均工资1800元),招工困难,目前工厂处于停产状态。

  2、项目资金的分配缺少可执行的标准,存在随意性。比如产业发展项目,有扶持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分配的标准是怎样?是否按照标准执行?为产业发展服务的基础设施也一样,缺少准确的资金预算,扶持的资金也有一定的随意性。违背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需要明确资金具体用途、投资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用款计划等内容,并作为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3、产业发展资金监管不到位。项目竣工验收时,县乡村振兴局与财政局基本没参与,都是乡镇、村简单验收了事,特别是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到底花了多少钱,没有工程结算单,财政投资评审更没有评审,就凭一个验收单就付了款。有些产业项目乡镇直接拨付给实施主体,没有经过村级财务帐,脱离村级监管,比如祥林铺镇雷洞村榕油菜种植30万元、高坝洞村湘南苗木30万元,洞尾村道县勤润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15万元,八家村道县众旺油茶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油茶基地30万元;寿雁镇以镇政府实施的天智菌业20万元、金丰瓜蒌永丰基地25万元,横岭乡横岭村的绿态家禽养殖、两江村的道州灰鹅养殖等等。

  4、实施地点与项目立项村不一致。部分产业发展项目立项在甲村,实际实施在乙村,项目监管困难。比如横岭乡两江道州灰鹅养殖产业扶持20万元,实施主体却是道县莲塘鹅业发展有限公司,地点在道县工贸中专(寿雁),横岭村的道县绿态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实施地点却在祥林铺镇,这对当地经济房展,带动贫困户就业帮助不大。根据湘农联[20xx]51号文件精神,5年期过后,入股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按照《公司法》规定,同股同权,同权同利,风险共担,但实施主体不在本村,经营情况无法及时掌握,未来贫困户的权益难以保障。

  5、合作社承诺给贫困户的分红不及时。产业发展项目采用委托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帮扶的,兑现给帮扶贫困户的分红资金到位少。据查只有少数项目把分红资金打入了贫困户的明白卡,如仙子脚镇下白村特色水果种植、石山脚村食用菌种植,四马桥镇农科站道县昌瑞瑶寨蔬菜种植,桥头镇庄村的道县源生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等,有些项目象征性交了一点给村集体。

  6、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不规范。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合而成,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财务核算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管,受市场影响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弱,未来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将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合作社分红,未来收益难以保障。

  7、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意识不足,缺乏内生动力。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缺少技术或者缺少劳动力,发展产业内生动能不足,对自己的产业定位不准确。而以简单发钱发物代替产业帮扶的方式,未贯彻好上级产业帮扶政策,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产业扶贫,不符合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湘发〔20xx〕7号)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使脱贫更加有效、更可持续”的规定。

  (二)整改建议

  1、项目立项前必须要进行可行性论证。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要参与项目的论证,坚持因地制宜,精准选择贫困人员有参与意愿又能广泛参与的产业作为扶贫主导特色产业。要按照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公开制度,将筛选确立扶贫对象的全过程公开,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进行,保证产业发展资金能够发挥最大的帮扶效益。

  2、制定产业发展资金分类扶持标准。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分配要制定一个可执行的分类补助标准,比如种植业,茶叶、脐橙、油茶、蔬菜、食用菌、药材每亩各补多少;养殖业,养牛、养羊、家禽各补多少,等等;基础设施项目,要有工程预算,以财政投资评审审定数为依据,避免资金分配不公。

  3、建立统一的报账制度,规范资金的监督管理。项目竣工后,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要参与项目的验收,验收合格后,产业发展项目要按照验收面积与制定的分类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基础设施项目要办理竣工结算,并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按照审定的金额拨付工程款,避免有些项目还没实施,资金就已经拨付完。所有村级实施的项目,资金拨付一定要经过村级财务,接受村里监督。要注重日常监督检查,杜绝走过场,流于形式,造成项目实施达不到要求。

  4、严格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贫困村级项目,实施地点必须是在本村,避免外村经营主体或其他经营主体挂靠本村项目实施,以有利发展本村经济,保障本村贫困人员权益,带领本村贫困人员致富奔小康,帮扶协议要能保障和实现贫困人员的利益。

  5、建立项目绩效责任制。乡村两级组织要对本级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负责,督促本乡、本村产业发展实施主体把拖欠帮扶贫困户的分红,及时足额兑现给帮扶贫困户,以保障贫困户的权益。

  6、制定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入股合作社资金的管理,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合作社责任,降低投资风险,确保入股资金安全、完整,确保贫困户收益。

  7、加强贫困户技能培训。“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加强农民现代职业能力培训,提高其技能,充分发挥“合作社、龙头企业、能人大户+贫困户”带动模式,既能提高贫困户的种植养殖收入,也能增加贫困户在新型主体中的打工收入,让贫困农民在国家扶贫政策的关心、鼓励、引导下,自己走向脱贫致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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