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县供销社向社会各界承诺:
一、坚持依法办社。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履行供销社行业管理和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为基层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行阳光政务,接受社会监督。
执行效能问责制,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确保政令畅通,杜绝“中梗阻”现象的发生。
四、优质高效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对服务对象热情、耐心、细致、周到服务,用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办社宗旨。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指导、协调、服务、监督社属企业做好为“三农”服务工作,积极组织优质农资商品做好储备和供应,确保不误农时,为农民提供便利、周到的服务。
五、实施“新网工程”,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配合做好新农村建设和城乡清洁工程和可利用废品回收工作。大力推进五大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协调发展。
六、加强烟花爆竹等政策性商品经营管理,规范好市场经营秩序。
七、优质服务,提高效率。对来县供销社办事人员做到热情接待,文明用语,耐心解答,热情办理。对所属企业上报的各种请示,在五个工作日内答复审批。
八、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脱岗、不串岗、不推诿、不扯皮。
九、保障措施。我社将按照上述承诺事项,健全机关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对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厉问责。
县供销社设立投诉电话,以保障服务承诺落到实处。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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