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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集锦

2020-09-04 来源:步旅网

  甲方: , 县 乡人,身份证号码: 系宁 挂驾驶人,在本次事故中身亡。 ,海原县关桥乡人,身份证号码: ,系冯定朝妻子。为本次事故甲方全权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 县 乡人,身份证号码: ,系宁 车驾驶员。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 县 乡人,身份证号码: ,系宁 乘车人。在 本次事故中受伤。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以人为本的原则,就年11月27日在 高速 家沟大桥路段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三方当事人损害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埋葬费、交通费等一切由本次事故引发的费用,由甲方自行向乙方承保公司、甲方承保公司主张,乙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手续及方便。具体赔偿金额以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理算为准,超出保险公司理赔标准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丙方的医疗费、伤残补助、误工费等一切有本次事故引发的费用,,由丙方自行向甲方承保公司、乙方承保公司主张,甲、乙双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手续及方便。具体赔偿金额以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理算为准,超出保险公司理赔标准的,由丙方自行承担,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甲、乙双方的车辆损失在保险公司定损后,依据交警队的事故认定,由保险公司理算后,各自向承保公司索赔,凡是由第三方车辆发生的赔款,必须由第三方受益。

  四、三方当事人应积极协助交警机关处理事故,不得相互设置障碍。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交警队留存一份,中间人留存一份。

  六、本协议签字生效,各方不得反悔、不得上诉。谁反悔,由谁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

  甲方:乙方:

  丙方:中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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