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有效提升了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但在有些地方仍然存在个别教师进行有偿补习现象,影响了我市教育形象。根据烟台市教育局和蓬莱市教体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中开展有偿补习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维护教育的形象,维护教师的良好声誉,切实形成心系教育、廉洁从教的良好风气。为此,我校教师郑重承诺:
(一)坚决不组织本班或本校学生参加收费或变相收费补习,如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加其有偿补习。
(二)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补课,不参加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奥赛班”、“提高班”、“特长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的教学行为。
(三)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
(四)不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五)不私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
(六)不参加其它形式的有偿补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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