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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地施工合同

2020-01-07 来源:步旅网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及范围:

  二、承包形式:

  三、工程造价及合同款支付:

  1、工程总造价:

  2、第一次付款: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95%;

  第二次付款:总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结清。

  甲方支付上述款项时,乙方应当事先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的专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工程期限:本工程工期为天(日历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也可以约定自乙方收到甲方开工通知书之日起算)

  五、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达到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及发包规定的有关质量要求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达到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及发包规定的有关质量要求,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逾期开工或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工程总造价的1‰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应付工程款的1‰支付违约金。

  3、乙方采购工程材料及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有重大质量隐患,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除应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额5‰的违约金,并及时采取措施返工更改外,每影响正常使用一天,还应按工程总造价的1‰支付违约金。

  七、工程安全要求:

  1、乙方负责工程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及消防等工作。甲方有权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实施,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

  2、乙方应为其执行本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

  3、甲方应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

  八、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

  1、解决材料物资的堆放和临时设施场地。

  2、在乙方不违反合同条例的情况下,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

  1、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保护甲方设施,乙方人员不得随意在甲方厂区内走动、闲逛,服从甲方进出门管理。

  2、承担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3、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4、把好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并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工程验收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设备进场。

  6、施工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影响,不能按原计划正常施工,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增减或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7、安全文明施工。

  九、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汇报工程竣工情况,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与乙方共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并于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承包方负责该工程的质保工作。

  十、附则: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开始生效,至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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