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双方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定以下协议:
1、甲方20xx年10月份在广东深圳购买一台PC-200小松挖机,共同经营,共计人民币720000元(柒拾贰万元整)一直经营20xx年年底。因双方管理不善,性格不合。20X年元月至8月也没有做工,经我们再三考虑,现将挖机转让。
2、 两人愿将挖机作价万元,把挖机拥有的股份( )%全部转让给乙方。
3、乙方应支付现价所拥有的总价股份%,计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
4、从20xx年10月份到20X年8月份甲方的经济纠纷和债权,债务都于乙方无关。
5、今后挖机所产生的债务,债权等一切经营活动都与甲方两人无关。
6、挖机由乙方和肖照峰全权处理。
7、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人各执壹从,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协议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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