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 的厂房和场地(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其中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3年,即从 20xx年 4 月1日起至 20xx 年3月31 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 租金
租金为每年 万元
3.2供电,供水,排水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1. 有实际负荷 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2. 由于厂房产权等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返还当年租金。
3.3押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押金5000元,甲方应在乙方合同到期验收房屋后退还押金。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每年支付为在 月 日前支付第二年租金,即每次交付一年租金。
第五条 租赁物的转让
5.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进行其他改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5.2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至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
租金。
5.3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情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六条 场所的维修,建设。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完整归还甲方。
6.2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4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予以修缮,超过三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的转租
租任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但转租的管理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转租户及经营项目需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与转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九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十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款项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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