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赣榆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施工的的需要,甲方将工程交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单价:
四、质量要求: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五、工期要求:按业主要求工期20xx年X月XX日完工。
六、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安全负责,在施工中严格按施工安全生产规范进行,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安全四项指标为零。
七、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三十日内,乙方提交结算材料,甲方予以审核结算。
八、付款方式:甲方按业主工程施工计量认证后的拨款额%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完工后支付乙方工程款为业主拨付额的%,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业主拨款额结算。
九、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施工环境、业主及监理关系。
2、负责技术、协助整理施工技术资料。
3、严格履行项目部各项管理工作。
4、对工程质量、工期、各项费用严格控制,按设计合同要求合理安排、组织、检查。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业主设计及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服从业主、监理及甲方管理。
2、施工过程中及时按规定上报报验、验收等施工资料和中间计量、月财务报表等,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保证工程质量,如因乙方施工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4、保证工程按时完成。
5、乙方自行解决施工所需机械设备、施工人员、技术人员及垫付资金等。
6、施工中严格按施工安全生产规范进行,服从上级安全部门及甲方管理,对安全负全部责任。
7、向甲方缴纳X元施工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无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材料费和人工费的拖欠等事项发生,甲方即予以退还。如有上述等事项发生,甲方有权予以扣除作对应支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能满足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十、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监理下发整改通知达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没有进场施工,或拖延工期达施工进度计划同期期限20%的;
3、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及时处理影响工程进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费用不及时处理,致使相关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甲方没有按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达应拨付工程款数额50%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五日内清场,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总工程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十一、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损失。
十二、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盖章):
代 表:
乙 方(盖章):
代 表: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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