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根据《 》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镇_路号院栋_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季度结算。
每季季初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
房屋和水电押金元。
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超过3天,甲方每天扣押金50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卫生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有损坏则需付相应的赔偿;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乙方租赁期间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或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五、乙方不得在房屋内进行赌博、传销等非法活动,如有违反约定进行非法活动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八、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已提供物品如下:(1)彩电,空调,沙发,茶几,热水器,床,衣柜,煤气罐。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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