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为确保xx区第xx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教活动和“安全生产行”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月”促“年”,巩固好“十二五”期间我区安全生产成效,推动安全生产“32121”工程的顺利实施,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努力向根本好转迈进,因此决定今天召开动员会议。刚才,陈剑同志代表区安委会就xx区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教活动和“xx区安全生产专题行”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再强调两点意见。
一、认清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以活动的开展促进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的整改
20xx年以来,全区已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8起(道路交通23起,建筑业5起)、死亡16人(道路交通11人,建筑业5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为“双上升”,目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安全基础依然薄弱,行业(领域)安全发展不平衡,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事故依然多发频发。二是乡(镇)办安全监管人员力量及业务素质薄弱,在编不在岗现象严重,且人员更换十分频繁;个别乡镇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新兴的旅游领域安全管理较为薄弱。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没有真正实现全覆盖;从业人员培训不足,重生产轻安全现象普遍存在;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缺乏安全意识和技能;四是行业管理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问责”责任落实不到位,心存侥幸;其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人员业务素质亟待提高。
区委、区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十二五”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安全生产工作容不得半点松懈和疏忽!全区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肩负的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树牢“红线”意识、守护好安全生产“底线”,要从维护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行”活动的重大意义,活动中要深刻反思本乡(镇、办)、本单位(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和漏洞,查找深层次的原因,通过集中宣教活动的开展,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活动看成是xx区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的“反思月”、办成是各级领导干部关于安全生产思想认识的“提高月”。
二、与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突出活动重点,促进生产安全
一是要与当前安全生产重点结合起来。
当前,高温天气和主汛期已经到来,很容易发生中暑、触电、高处坠落、火灾、爆炸等事故,结合“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开展,各乡(镇、办)、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工作和生产实际,经营部完善高温气候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重点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特别是油罐区等重大危险源)、运输以及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涉及露天作业、密闭舱室、涉爆粉尘作业的监控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要针对近期省内外发生的事故案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实施“闭环”执法,要进一步加强汛期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及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交通、输油气管道、城市燃气、建筑施工、冶金工贸、电梯等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同时,要深入开展老楼危楼排查、地质灾害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一定要切实增强防范应对措施,全力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要与迎接国家安委会第七巡查组对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巡查结合起来。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的巡查安排,目前正在开展对市(州)、县(区、特区)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延申巡查,在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教活动的同时,各乡(镇、办)、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5月13日工作部署会议的要求,扎实开展好迎接巡查各项准备工作的“回头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确保迎接巡查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三是要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起来。
安全生产是社会永恒的主题,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具体细致的工作,绝对来不得半点马虎,各级、各单位(部门)一定要从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突出“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这一活动主题,结合全区正在长效开展的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隐患治理行动,推进安全生产“32121”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各项风险防控和预防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通过全区上下的齐抓共管,确保xx区“十三五”安全生产开好头、起好步。
四是要与责任追究结合起来。
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性好转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全民参与、齐抓共管、坚持不懈。各级各部门要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为总要求,真正落实好安全监管责任“五级五覆盖”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有效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开展xx区20xx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行”活动,同样要严肃责任追究,各项“宣传”及“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职责已经明确,各自必须认真履职,要按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活动方案、表册、信息、图片、总结等资料,这里我强调:在活动结束后的考核中,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的同时,凡对“活动”组织开展不力,任务不落实的单位,由区安委会在全区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凡在“活动”中组织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从重从快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是要与创新宣教工作方法结合起来。
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行”活动,各乡(镇、办)、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辖区及会议(领域)实际不断创新宣教活动的形式和方法,使宣传内容让广大人民群众及企业从业人员喜闻乐见并易于接受和吸收,要多形式举办送安全文化、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科技、安全知识、警示教育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和进工地的“六进”活动,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活动中来,使大家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在活动中学到知识,在活动中增强安全意识,在活动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素质,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局面,让“安全第一”的观念深入人心并达到以“月”促“年”的效果。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行”各项活动,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安全监管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四化”同步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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