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事:
公司名称自20xx年10月27日由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特此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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