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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堂人员安全责任书

2020-04-09 来源:步旅网

  为创造有序、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让幼儿逐步掌握交通法规常识,从小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形成社会、幼儿园、家庭教育一体化网络管理,彻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与家长签订本交通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幼儿园

  幼儿园应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幼儿园出现安全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要追究办园者或园长的相应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重大伤亡以及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让幼儿园里人人、处处、事事、时时都把安全放在首位,让每个孩子都安然无恙地渡过童年的美好时光,平安、快乐、健康的成长!!

  1.充分利用图片展、集中教育活动、游戏等各种形式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从小提高他们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防范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在上、放学时段,派保卫干部和值班老师在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

  3.经常与家长联系,了解幼儿园外活动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幼儿。

  二、家长

  1.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以身作则教育子女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放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

  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之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才能工作,工作时不能吸烟、吃零食、挖耳、擤鼻涕,不能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不要穿着工作服、鞋进入厕所。

  2.要经常教育幼儿乘坐超速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三无”车辆的危害性,从小培养子女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家长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车辆接送子女上、放学。

  4.家长要积极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举报非法运营接送幼儿的车辆。

  幼儿家长是幼儿的法定监护人,要对幼儿寒假离校期间安全进行全面监护,并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把幼儿寒假期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等作为防范重点,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若家长疏于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在假期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均由家长和幼儿承担,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

  5.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幼儿时,务必严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幼儿园门口或进入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幼儿园安全责任书六篇幼儿园安全责任书六篇幼儿有事不能来园的,家长应及时向本班老师请假,接送孩子入园和回家要和当班教师再见。

  6.家长要护送幼儿上、放学并做好与幼儿园的交接工作。

  三、家长是子女的监护人,对子女的园外安全负有完全责任,希望家长同志务必加强对子女教育和监督,全力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幼儿园和幼儿监护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班班主任(签字):

  幼儿家长(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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