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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民政工作计划

2023-12-20 来源:步旅网

  20--年全区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民政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以建设“阳光民政”为总抓手,加强政策创制、机制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推动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岱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水平。一是把实事办好办实。今年区委、区政府把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完善落实综合救助制度列为为民要办实事项目,我们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00元,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城乡低保月标准降低到1.8:1以内。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全面开展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困难家庭救助管理系统,整合部门救助资源,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多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成立区社会救助中心,推动乡镇(街道)成立救助窗口,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二是健全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市出台贯彻意见后,制定出台区级配套政策文件,加强救助制度衔接。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办法》。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主要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比例达到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的70%以上。三是规范管理。继续巩固“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成果,开展以重新复核、评议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年度审验。全面建立区级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健全核对机制,规范开展核对工作,逐步扩大信息核对范围,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科学性。认真落实孤儿、困境儿童、城镇“三无”老人、困难失能和高龄老人等福利保障制度。做好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切实发挥好流浪乞讨联络点、联络员的作用。继续配合市局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四是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强化防灾减灾委员会协调职能,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防灾减灾工作进社区、进乡村。继续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区、乡、村应急预案,指导乡镇通过信息网络报送系统及时、规范报灾,确保灾情报送及时、准确。落实《--区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灾害救助工作。

  (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养老需求。一是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我区《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意见》;推动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年内新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处,农村幸福院41处,新增养老床位1200张,全面完成“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目标任务。按照分类推进,整体提升的思路,农村幸福院重点抓规范,适时开展“农村幸福院规范建设年”活动;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重点抓完善,着力提升建设标准,完善服务内容;居家养老信息平台重点抓运行。加大对上资金争取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实施敬老院新(扩)建工程;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全区养老服务整体水平。二是创新养老服体系发展形式。推进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方式转变,探索建立敬老院与医疗机构融合发展模式,建立1至3处试点,推进敬老院转型升级,加快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培植1到2处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主体,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三)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一是深入推进双拥共建工作。围绕巩固扩大“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成果,立足实际,加强军民融合体制建设,与驻区部队共同探索融合式发展模式和经验,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全区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经常化、特色化和标准化上狠下功夫,积极做好下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的各项筹备工作。二是健全完善优抚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照省市要求,修订《--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医疗补助比例;制定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实施细则》,不断完善优抚对象看病、住房方面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建设,有计划地开展轮流修养工作。以抗战胜利70周年为契机,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发挥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扩大岱岳烈士陵园“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创建成果,做好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的申报工作。三是全面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深入推行“三公开一监督”的阳光安置办法,采取考试考核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式,按时保质的完成好全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达到愿训全训,同时探索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新模式。落实自谋职业补助金和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确保各项安置经费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好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四)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对社会组织实行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推进政社分开、逐步建立购买服务制度等创新扶持发展方式。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按照社会组织的审批程序,实行直接登记。进一步开展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逐步扩大社会组织备案管理范围。打响“岱岳品牌”,积极做好社会组织先进典型的培树工作,17个乡镇(街道)都要有本地的社会组织先进典型。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抓好社区内社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推进社区社会组织活动开展。三是强力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党工委、党总支的作用,积极培树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督导乡镇(街道)的社会组织党总支,要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党总支作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符合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及时选派党务工作者,扩大党组织覆盖率和党建工作覆盖率。

  (五)深化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星级规范化社区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全区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力度,16个城市社区要借旧村改造的时机,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社区服务中心,商品化小区要加大办公房交付力度,为社区发展奠定基础,其他乡镇(街道)新增1个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二是创新社区管理机制。学习借鉴“2+n”社区管理机制,提高我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建立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机制,培树工作试点,以点带面推动社区服务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三是落实农村社区服务职能。督导乡镇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农村社区“一站式”服务,确保50%以上村居建成“一站式”服务大厅,促进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志愿者服务向社区延伸。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进行“村改居”和纳入城镇化管理工作。四是深化村(居)民自治。依法指导未完成换届的重点难点村完成换届;做好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培训工作,指导建章立制和民主管理等工作,推动村委会步入规范运行的轨道。

  (六)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根据《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全区2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设一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大力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对已建成的农村公益性公墓,逐步改造规范升级。根据省、市20--年全民惠民殡葬全覆盖政策,全面做好实施前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促进移风易俗的意见》,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管理,培树典型,发挥其带头、宣传、教育、示范作用。二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扎实开展“边界和谐走廊”创建活动,按时完成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提高依法管界水平。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扎实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阶段的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平台和地名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千年古镇、千年村落等地名文化遗产普查调研,积极推进申报认定工作。认真做好地名命名和更名工作,不断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能力。三是优化社会事务服务。巩固“规范殡葬服务”专项行动成果,落实《山东省殡仪馆服务规范》,完善“四公开一自愿”制度,做到阳光、诚信、优质服务。全面实施殡仪业务实时在线办理,推进服务设施改造升级,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和条件。

  (七)继续推进慈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关于慈善捐赠工作,区里不再专门召开“慈善月”活动动员会,各乡镇(街道)、两个园区要结合各自实际,提前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确保完成20--万元捐赠任务目标。一是创新募捐方式。要依托慈善组织网络,充分发挥组织网络在宣传、劝募、救助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要注重社会参与,广泛调动企业及广大群众参与慈善捐赠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抓好企业冠名基金设立和慈善专项基金的落实工作,鼓励个人设立小额冠名基金;要积极推广厂矿企业和村(社区)设立慈善互助基金,在村(居)积极开展“五元捐”、“十元捐”等捐赠活动。二是形成捐赠合力。突出抓好机关、企业和农村三个募集重点,一方面充分发挥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的示范带头作用。号召机关事业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资金,确保机关个人捐款不低于去年的捐赠数额;另一方面积极与驻地重点企业对接,特别是加大对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劝募力度,号召企业捐赠1天利润。同时动员基层力量,向农村延伸,大力宣传慈善理念,提高群众慈善意识,积极开展“五元捐”、“十元捐”等活动,鼓励引导农村群众捐赠,培育慈善募捐工作的增长点。三是提升慈善救助水平。要把慈善救助和综合救助结合起来,加强救助衔接,救助资金可先从慈善资金中列支;要加强慈善救助资金审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以提高慈善款物使用效率和效益为目标,加强对慈善资金流向引导;要继续规划实施好“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等各项救助工程。同时区民政局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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