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 住址:身份证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固定电话: 手机:
乙方(买方) 住址:身份证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固定电话: 手机:
丙方(中介方):营业执照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需委托丙方提供房产交易中介服务以及代办与房产交易中介服务相关的房产抵押注销、产权过户、银行按揭贷款等有关手续,并支付费用,丙方接受委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产状况
乙方自愿认购甲方位于的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产单价为¥ 元/平方米,总售价为¥ 元(大写: )。
甲、乙双方已经实地查勘房产实物状况及相关设施,对该房产情况已充分了解,符合双方约定。
第二条 委托事项
(一)中介服务事项:
1、甲方委托丙方为甲方出售房地产的需求提供房地产交易的居间中介服务,撮合达成房地产买卖合同。
2、乙方委托丙方为乙方购买房地产的需求提供房地产交易的居间中介服务,撮合达成房地产买卖合同。
(二)甲方委托与中介服务相关的代办事项:
委托事项选择以下第 项(以交易房产为商品房为例,如涉及到其他类型房屋,客户委托的事项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1、甲方委托丙方协助办理该房产【公证委托】相关手续。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第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资料委托丙方开始协助办理;
2、甲方委托丙方协助办理该房产【申请提前偿还贷款】、【注销抵押】相关手续。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办理注销抵押手续】【乙方贷款通过银行审批 】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资料委托丙方开始协助办理。
3、甲方委托丙方协助办理该房产【申请减免税】【代为缴税】相关手续。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乙方缴纳契税】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资料委托丙方开始办理。
4、甲方委托丙方协助办理该房产产权交易过户相关手续。根据甲乙双方的共同委托,按照丙方组织约定的时间在【办理完抵押注销手续】【签订本合同】【乙方贷款通过银行审批】【取得免税结果】【乙方支付完房款】【 】后 个工作日内至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丙方协助办理。
(三)乙方委托与中介服务相关的代办事项:
委托事项选择以下第项:
1、乙方委托丙方协助办理该房产【公证委托】相关手续。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第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资料委托丙方开始协助办理。
2、乙方委托丙方协助办理该房产房屋抵押贷款相关手续。乙方同意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将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所需全部材料提供给丙方,并在【签订本合同后】【 】 个工作日内至提供房屋抵押贷款的银行办理相关房屋抵押贷款手续。
3、乙方委托丙方协助办理该房产缴税免税相关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办理完注销抵押手续】【签订本合同】【乙方贷款通过银行审批】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资料委托丙方开始办理。
4、乙方委托丙方协助办理该房产产权交易过户相关手续。根据甲乙双方的共同委托,按照丙方组织约定的时间在【甲方办理完抵押注销手续】【签订本合同】【乙方贷款通过银行审批】【取得免税结果】后 个工作日内至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丙方协助办理。
第三条 服务费的标准
(一)丙方撮合甲、乙双方房产交易,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编号: )后,丙方已完成中介服务事项,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当日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支付¥ 元(大写: )。
(二)甲乙双方委托丙方办理的【贷款结清】【注销抵押】【住房抵押贷款】【产权过户】【 】等与中介服务相关的代办事项,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向丙方支付代办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甲方支付¥ 元(大写: ),乙方支付¥ 元(大写: )。
(三)上述费用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交纳至丙方指定账户。
丙方账户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出售房屋权属的真实性,房屋产权证明资料的准确性;配合乙方、丙方到房产管理部门查阅档案情况,勘查房屋现状。
2、甲方委托丙方代办与中介服务相关的事项的,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代办事项所需的材料;
3、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丙方支付服务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核实甲方提供的房屋权属情况的真实性和房屋产权证明资料的准确性:
2、乙方应配合丙方到房产管理部门查阅档案情况,勘查房屋现状。
3、乙方委托丙方代办与中介服务相关的事项的,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代办事项所需的材料;
4、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丙方支付服务费。
(三)丙方权利义务:
1、完成甲乙双方的委托的中介服务事项;
2、完成甲乙双方的委托的与中介服务相关的事项;
3、在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撮合甲、乙方达成房地产交易买卖合同的中介服务事项后,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双方的房产买卖交易未能完成,或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其中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或因其中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赔偿等发生的任何纠纷,丙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 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的,应征得其他各方的同意,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服务费,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不超过7日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按累计应付服务费的1%支付违约金给丙方,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7日的,丙方有权停止办理委托事项,直至应付款方支付完应付服务费以及按累计应付服务费每日1%计算的违约金给丙方;由此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如甲方或乙方未按照本合同期限要求提供资料或配合办理手续的,丙方办理手续时间相应顺延。
(二)丙方的违约责任:
因丙方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未能办理该房产交易过户手续的,丙方退还甲乙双方已付的中介服务费。因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乙双方未能完成该房产交易的,丙方负责赔偿甲、乙双方因此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通知方式
丙方可以挂号邮件、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或乙方其办理事务。
甲乙双方的通讯方式记载于本合同首页,并分别对其准确性负责。因记载错误致使丙方通知延误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三方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五 页,一式 三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执业经纪人(签章):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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