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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借贷居间合同范文

2023-11-02 来源:步旅网

  民事起诉状

  原告:王自权,男,回族,1982年3月4日出生,文盲,宁夏同心县人,农民,现住红寺堡镇红兴村211,身份证号:6403009,电话号码:(父亲)。 被告:王自贤,男,回族,30岁,文盲,宁夏同心县人,农民,现住红寺堡镇红兴村666,电话号码:。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由被告清偿原告车款钱2700元及利息648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20xx年10月份,被告说要买原告的“普桑”小轿车,双方当时口头协商车价是6700.00元,并且被告说要一次性支付,但最后又说没有钱只能支付原告500.00元作为定金。之后又在原告多次索要时被告多次分期支付,总共支付了3500.00元。剩余2700.00元,被告在20xx年11月27日给原告写有一欠条,并说明要在20xx年5月1日支付清。欠条到期时原告及期妻子多次索要,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推拖说没有钱支付,20xx年10月28日原告的妻子又一次向被告索要时,被告又一次推拖并不予支付下剩的2700元。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口头达成了买卖协议,原告多次索要被告都以各种理由不予支付,被告在写有欠条至今已过期有6月,应当支付原告利息,但被告并未信守承诺,为此。现依法起诉于人民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此致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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