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关于迅速开展中小学食堂餐饮食品安全检查的要求,结合我区正在进行的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3月初起,对全区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开展食堂餐饮食品安全检查,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机构
我局会同东坡区教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制定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检查计划(自查、抽查、排查),对全区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进行联合检查。
二、检查情况
在学校充分自查的基础上,从20xx年4月26日起,检查组对全区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进行排查和抽查(中心城区学校采取排查方式,学区采取抽查方式),对学校食堂餐饮许可证到期的'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进行现场核查,许可延续。截止5月23日,共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检查中小学(含托幼机构)食堂41所,其中审核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8所,出具帮扶意见书1份,培训从业人员198人。
检查重点包括:是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是否获得餐饮服务许可,是否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管理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要求,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和豆角行为,是否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对监管部门的整改要求是否落实到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事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三、检查结果
通过检查,我区中小学(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总体符合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基本落实到位,餐饮服务安全较为规范,各中小学成立了相关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食堂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健全并进行了落实,从业人员执有效健康证上岗作业,食堂餐饮许可证到期的单位均及时申办许可延续,食品采购票据较为齐全,食堂环境整洁有序。
四、存在问题
1.部分学校新的食堂设施正立项建设,旧有设施陈旧。
2.部分从业人员作业时未按规定着装。
3.检查中,发现部分食堂配备的留样柜没有落实专柜专用,里面存放了其他非留样品。
4.部分采购票据缺失,如食盐采购票据。
5.部分学校餐厨废弃物协议未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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