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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购销合同

2021-07-12 来源:步旅网

  (正面)

  ××公司 买方和卖方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______(以下简称买方)于____年__月__日订立本合同。

  1.商品名称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按本合同的条款规定,由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商品:(略)

  2.期限

  交货日期从___起至___止;或每满一年后由一方当事人至少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所确定的日期为止。

  本合同中的“合同年”是指到___为止或每年到此时为止的十二个月。

  3.商品规格

  卖方商品装运时的规格标准。

  4.商品数量(略)

  5.价格

  可按本合同背面第七条规定上浮。

  6.附加条款规定

  本合同背面的附加条款规定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效力等同当事人签名前所列条款。

  买方(签定)______ 卖方公司(签字)______

  (反面)

  附加条件规定

  7.价格浮动

  卖方提价可在每个季度的第一天进行,但至少应提前十五(15)天将其书面通知提交方式邮寄买方。买方则有权在涨价生效日之前向卖方提交或邮寄通知,取消涨价部分的定货。

  8.税收

  附买价外,买方还得支付卖方因生产,销售或运输本合同有关商品而规定缴纳的所有的政府税收、营业税和(或)其他一切收费(纯收入所得税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较低竞争价格

  如买方向卖方证实,买方可在任何一个合同年度内从任何一制造商处按类似条件规定购得在美国生产的上述商品,且质量一样,数量等同本合同年度尚未交货数量,但价格低于本合同之定价,如卖方拒绝就上述数量商品按此价格进行降价,买方可向其他制造商购买该数量商品,并减少按购买数量该合同所承担的购货义务。

  10.装船发货

  如无另行规定,买方每月定货量及每月装船发货量应大致相同,如因缺货而影响每月装运,则应依量大致按合同年平均进行装运。如买方不按本合同之规定定货,卖方将无义务提供未定购货物。

  11.货款支付

  支付方式为,取货全额即付,如买方不按本合同之规定支付

  货款,除其他补救之外,卖方有权中止合同或停止发货。

  12.索赔

  买方收到按本合同所发商品后十五(15)天内不向卖方提交索赔通知,则视为无保留接收该商品,且放弃一切有关权利要求。买方承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本合同所提供之商品或将其与其他商品混合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任何索赔,无论是因未提供应提供之商品或是否因过失,数额均不得超过索赔物的买价。任何一方均不对间接或继后的损害负责,不论其是否是因一方当事人过失而引起或产生。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天灾、火灾、洪水、战争、破坏、意外事件、劳资纠纷或劳力缺乏)、政府法律、法令、规则和条例〔不论是否合法,包括(但不排除其他)优先权、征用、分配及价格调整限制等〕、物资设备及运输短缺,以及其他类似或不同意外事故,双方当事人均可免去违约责任。遇此事故的当事人有权免去全部或部分在该事故期内本应收、发的货物,免去之数额应从合同总额中扣除。由于上述事故使得卖方无法提供本合同规定数额之某种商品,卖方有权公平合理地在其顾客、部门和分公司间就可能提供之商品进行分配。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迫使卖方为满足买方的供货而向他人购买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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