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校园文化建设,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书香校园”建设为载体,以各类读书活动为路径,以书育人,以书启智,以书养德,引导、感染广大师生情操和人文素养,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决定在全旗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教师和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十佳书香校园、博雅教师、阅读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十佳书香校园:全旗各中小学校;
博雅教师:全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阅读之星: 全旗中小学生。
(注:20xx、20xx、20xx年度已经获得呼伦贝尔市“十佳书香校园”、“博雅教师”、“阅读之星”称号的学校、老师、学生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参照陈巴尔虎旗“十佳书香校园、博雅教师、阅读之星”评选活动相关评选指标和评选条件。
三、申报程序
参评学校对照陈巴尔虎旗“十佳书香校园”评选指标体系自评打分,并撰写一份字数在2500字左右的书面申报材料;学校根据陈巴尔虎旗中小学、幼儿园“博雅教师”“阅读之星”评选条件结合评选名额分配表选送“博雅教师、阅读之星”。学校评选结束后,申报“十佳书香校园”的学校和参评旗级“博雅教师、阅读之星”的个人要将推荐材料报送教体局基教股(电子版发送邮箱)。评选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参评学生和教师要在班级、学校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申报时间
20xx年10月20日前结束申报工作,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幼儿园要将“十佳书香校园、博雅教师、阅读之星”活动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有计划、有目的、有指导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营造勤奋读书、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培养广大师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习惯,在校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从而营造书香四溢的校园环境。
(二)开展宣传动员
通过学校广播、宣传栏等途径,向师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师生认识到读书是学习的基本方式,是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源泉,通过创设浓郁的读书环境与氛围,提升教师文化底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学校师生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为师生的终身学习和幸福人生奠基。
六、表彰奖励
根据各中小学、幼儿园推荐的材料最终评选出的旗级“十佳书香校园1所,博雅教师、阅读之星”若干名,择优上报市级“十佳书香校园,博雅教师、阅读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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