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议召开前,提前与参会人员及服务人员确认健康状况,如有咳嗽、发热、乏力、腹泻等症状应禁止参会。
2.参会人员、服务人员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用过的口罩需集中弃置指定的垃圾桶进行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3.在会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及签到处,人员凭“健康码”进入,并记录测温情况,签到台配备手消毒剂等防护物品。签到人员应保持至少1米的间隔。
4.密闭会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有人的时候,可采用循环风空气消毒装置对密闭场所进行空气消毒处理,安装数量参照循环风空气消毒装置的`使用说明要求;在密闭或半密闭会场人员进入前1小时开启、离开后一小时关闭通风系统;
5.承办会议前应请具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或部件更换一次。
6.控制参会人数,参会人员座位应保持1米以上间隔,会议场所内新风量不小于20m/(h·人),如1个会场不能满足该条件,可增设分会场,采用视频开会的形式。
7.会议场所供应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会场要配备安全卫生的瓶装水作参会人员饮用水。
8.会议期间采用分餐制、错峰就餐或打包就餐等形式,控制就餐人员间隔(人员间距1米以上),采取减少桌椅摆放(桌间距2.5米以上)、隔桌安排就餐,一人一桌用餐等措施,避免聚集就餐,并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9.加强对会议场所的消毒,对场所公用扶手、门把手、座椅等公众经常接触部位应于每日上午、下午开会前清洁消毒1次。可使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去掉残留消毒剂。
10.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液并保证饮水设施正常使用。
11.在会场附近相对独立的地方设置临时隔离场所,配备少量医用外科口罩、免洗手消毒液、红外体温枪或耳温测试仪等疫情防控用品,用于身体不适人员的临时隔离。
12.如参会人员、服务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应及时报告会议组织方,并立即送至发热门诊排查。
13.如参会人员、服务人员中发现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时、会议应立即终止,并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医学隔离观察与病例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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