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注册地:
电 话:
联系人:
乙方:
注册地:
电 话:
联系人:
第一条:合作目的
随着知识进步,专业分工进一步明确,品牌效应越来越体现出其价值和号召力。为了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品牌战略的实施,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双方愿意建立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特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合作方式
双方在信息渠道、品牌宣传、商业活动等方面可以相互运用,双方中的任一方可以战略伙伴方式对外推荐客户。
第三条:甲已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享有乙方向物业顾问项目信息优先推荐权;
二、甲方享有乙方对外宣传中使用“战略合作伙伴”这一称谓;
三、甲方推荐或策划服务的地产项目,可享受在乙方标准顾问费2万元的优惠,超出部分给予甲方60%佣金;
四、甲方有向其服务项目推荐鑫苑物业做顾问的义务;
五、甲方在使用乙方名称时,必须使用乙方提供的标准字体、标准颜色及标准搭配,且在使用前应提前知会乙方。
第四条: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负责,但终止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一)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破产。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者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二)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
同。
(三)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四)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终止。
二、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三、即使本协议终止,第六条所规定之义务对甲乙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争议解决
一、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
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或)经由中立之第三方调解来解决。
二、如果协商未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六条:保密
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或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漏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期限内,因为政策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协议不能正常执行甲乙双方都给予谅解。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 日日期: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