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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微积分心得_学习微积分的心得体会

来源:步旅网

  昨日在班主任黄叔的引领下有幸凑了广州诉讼法学年会的热闹。第一次能凑到这种高端的热闹,很兴奋,但又无奈,囿于才智,对会议的内容连一知半解都算不上,只得呆呆笔记,然后口中默默有词,这个有道理,这个厉害了云云。

  前一日的诉讼法年会除却选举等组织上的程序外,在讨论环节主要以司法改革中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诚信问题为中心议题。会议上,有学术界的大佬发言,也有实务圈的大佬发言,他们分别从自身立场出发,或慷慨激昂,或冷静严肃的阐释了自身关于此议题的观点。前文已说,囿于才智,对他们所说连一知半解都算不上,固然区别不出他们说的好不好,对不对。但毕竟耗费了我一个周六的所有白天,所以除去会议中填饱我肚子的食物外,我还是有些收获的。

  第一,思考问题不要老想从大视角、全局出发,而应立足具体问题,对具体问题进行纵向横向的比较思考,再观针对对小问题的思考结果考虑对大格局的影响。

  就比如这次年会上,首先问题就很具体,就是针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诚信问题的讨论。接下来在具体的讨论中,中大的教授开始认为律师的不诚信是源于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工作者的不诚信。这个观点当然会引起同坐台上的检察官、法官的强烈反对。于是针对不诚信的源头问题,两立场人士进行了激烈但友好的“论战”,最后得出相对统一的结论:司法过程中的不诚信同样是因为社会教化的缺失。

  第二,思考问题想要从是什么思考起。

  当几位大佬论战了一番不诚信的来源是什么之后,另一位大佬突然问了一句“你们指的诚信是什么”,这样一问场面就尴尬了。对啊诚信是什么?比如说到律师不诚信是指律师对法官不诚信还是对当事人不诚信?对此问题的回答我认为就涉及到了对律师职责的讨论。要求律师对法官对社会的高度诚信,我认为是对律师身份的二重性过度强调,即肩负维护当事人利益和伸张社会正义的二重性。能做到这样当然是最理想的状态,但这样的状态应立足于存在绝对的真理。然而事实是我们缺少绝对真理这一先决条件,只能向所谓的正义靠拢,这种所谓的正义往往是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绝对真理向所谓的正义的靠拢使我们寻求正义的过程往往成为保护大多数人利益的过程。在这样的情况下,维护当事人利益的职责与伸张社会正义的职责的博弈就变成多数人利益和特定人利益的博弈,这样一明晰之后我们就发现问题就成了那个经典的问题:一列火车驶向分岔路口,向左走压死一百个人,向右走压死一个,请问火车司机应该向左走还是向右走?

  当然,此次年会还有很多精彩的地方。比如马克思·韦伯曾经用自动售货机讽刺法官机械的办案,然后年会上却有有20xx年实务经历的资深法官支持这样做。再比如,在上午有老教授提出美国的法典上说律师的职责是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时,下午就有留洋学者举例德国、日本的法规要求律师需肩负伸张社会正义的职责······

  此次诉讼法年会我收获很大,很庆幸自己能得到这意外的机会,我想这正是应了那句古希腊谚语,每逢好人开宴,好人不请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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