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双方商定同意签订本合同。
地块名称 四至
东 西 南北
统领村老统领屯南四荒地280公顷
二、承包地概况,承包地面积四荒地280公顷。
三、承包年限:1.280公顷四荒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包费总计:大写: 小写?:
五、承包结束后,土地所有权归村委会所有,村委会可以另行发包。
六、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有独立的承包经营权可以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要求,乙方可以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进行土地项目的开发整理,整理后的土地继续归乙方使用和管理。如有油田占地费,临时占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永久性占地补偿费归统领村所有。
七、乙方不许破坏原有地貌和附属物,不许弃耕,荒芜及掠夺性经营,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转包他人,但转包时必须经村委会和经营管理站同意并盖章后,方可转包。不得在承包地上建造固定建筑,赔偿额度由合同管理部门裁定。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乡农村合同管理站鉴证后,甲、乙双方和鉴证机关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签章) 身份证号码: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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