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东方铝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和履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方式:包工包料,制作安装。
四、施工日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若出现停电或气候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可做相应顺延。
五、工程价款: 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 元/平方米,工程量 平方米,总造价约 元。 工程交工时,以实际发生并双方测量认可的工程量结算。
六、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甲方付工程款 ;门窗框安装完甲方付工程价款的 ;工程完工甲方付工程款 。
七、质量要求:
1、材料要求:型材 玻璃: 钢衬:
2、安装要求: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标准。
甲方对乙方产品的加工及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八、工期保修: 该工程的保修期为壹年 ,保修期从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之次日算起。
九、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对该工程检查、质量认可、工程量确认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权利。
3、甲方有提供乙方施工图纸并且及时提供设计变更的义务。
4、甲方有协调乙方与楼体施工队的工作协调的义务。
5、甲方有提供给乙方施工电源、水源的义务。
6、甲方有对乙方所报送的样品和分部工程及时确认及验收的义务。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合同的规定催要工程款的权利。
2、乙方有按合同内容及相关标准按时进行施工的义务。
3、乙方有自行承担现场材料和成品的维护、安装后工程的安全保管的义务,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乙方有在保修期内及时进行维修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一、工程变更:
1、甲方有对门窗进行变更的权利,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如果因甲方的变更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提供的设计变更若造成工期延长,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违约与争议:
1、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计划进度实施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解决结果形成书面纪要。
2、若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东方铝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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