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往往是从破坏规矩开始,进而违反纪律,最终落入违法犯罪深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抓住从严治党的“牛鼻子”、落实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沿、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必须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各级党组织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到重要位置,真正抓到位上、严到份上,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站到党纪国法高度认识和处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绝不能把防线只设置在反对腐败上,绝不能语焉不详、闪烁其词,甚至忽略不计、放任自流。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对不抓不管、纲纪废弛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责,着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腐败的有效机制。
必须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管全党而不只是管少数人,抓纪律而不只是抓腐败。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和大多数,使纪律处分成为少数,使“双规”、移送司法成为极少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开展执纪监督,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打铁还须自身硬。维护党的纪律是纪检机关的职责所在,纪检监察干部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理应有更高要求。要把心中有戒、个人干净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慎独、慎初、慎微、慎欲,在各种诱惑考验面前保持坚强定力。各级党组织要保障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实现党的自我监督、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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