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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开发项目合同

2021-07-28 来源:步旅网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欲投资开发 ,进行农业综合开发等事宜,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为确保乙方投资项目的所属土地的合法性,甲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完成该地块的测绘、规划工作,并制订出合法的规划图纸。

  2.确保该土地的规划符合政府的整体规划,不因前述各政府今后的规划,而导致该土地用途发生实质变化,影响乙方的经营决策。

  3.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合法取得建立园区的政府有效批文。

  4.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合法取得政府有效批文。

  5.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完成上述地块有偿使用、征用等工作,确认上述地块集体土地所有权为所有。

  6.本协议签订后日内,成立公司,注册资金为万元,并依法确认前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为该公司,土地使用年限不低于年。

  7.收到乙方支付的万元人民币后,在日内,完成公司的变更注册登记事宜。

  甲方为履行上述义务,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试行办法》【皖政(20__)60号】、《关于加快乡镇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__)7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甲方前述行为、结果的合法性并及时将相关资料提供乙方。

  二.乙方须承担下列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日内,支付定金万元(记帐账户: ,开户行:农行;帐号:)用于项目前期费用。

  2.甲方公司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日内,支付万元人民币,与乙方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占有公司%股份并办理工商变更注册登记事宜。

  3.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公司注册资金增至万元。

  4.负责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投入和项目选择。

  三.其他事宜:

  1.园区经营由项目公司负责,社会事务,政府服务由甲方指定西溪南镇人民政府负责。

  2.甲方兑现已出台,今后将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为乙方及项目公司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四.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期履行义务,应双倍返还定金,退回已收款项并赔偿乙方其他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往返出差费用、住宿费用、交通费用、调查费用、律师费用等),合同终止。

  2.因乙方应未按期履行义务,则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回,合同终止。

  五.其他条款:

  1.双方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不成,可提起诉讼并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本协议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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