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 出借人 从银行□取现□汇款人民币 元(小写 元) 元(小写 元),共计人民币 元(小写 元),借给 借款人。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全部本息 借款人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偿还。如 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偿还借款,除仍需按每月 %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还应向 出借人 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元),并应支付 出借人 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款项向 出借人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借款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借条无效、被撤销,保证人仍应就全部借款、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全部责任。
三方一致确认合同履行地为 。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