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范围
本标准适用工厂维护范围的特护环保设备的管理。
二、管理职责
1、生产部负责检查车间巡检挂牌、记录落实的情况;组织重大的隐患整改与抢修工作;检维修方案的审核与质量验收;考核工作。
2、生产车间负责巡检挂牌;检查班组巡检挂牌、记录落实的情况。维修车间负责组织隐患整改与抢修工作;检维修方案的审核与质量验收;考核工作。
3、车间班组负责所属范围内特护设备的巡检挂牌、记录。
三、管理内容
1、特护设备包括:略
2、车间设备主管周二、五9:00—10:00挂牌一次,班组每天在8:30—9:30;14:00—15:00各挂牌、记录一次。
3、巡检中发现问题应认真分析处理,对威胁生产的重大问题应立即向车间、厂调度报告,由调度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处理。
4、厂、车间、班组参加各装置的'特护活动。每月组织一次,时间为月底25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认真整改。
5、每次活动班组应有特护总结,内容为:设备运行情况;上次存在问题的处理;抢修与隐患整改情况、存在的隐患与处理措施。各车间负责人每月应随时抽查一次记录,并列入考核。
6、工厂每季组织各车间进行一次关键特护设备分析会,讨论存在的问题与处理办法,对重大的疑难问题立项攻关。
7、车间6月28日前交上半年的特护总结,12月28日前交全年的总结。
四、考核办法
1、生产部负责对特护承包奖的考核与发放。
2、巡检、记录不落实,或未挂牌,每次扣30—50元。
3、责任心差,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每次扣100—500元;检修、抢修存在质量问题,造成停机的扣100—500元;影响设备停工的扣200—500元。
4、不按要求参加特护活动或特护分析会,或未写总结的,扣100—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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