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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个人总结范文

2023-09-14 来源:步旅网

  根据省文明委统一安排,今年我省将进行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创评工作。为确保我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根据市委办公厅《xx市创建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x办字〔20xx〕99号)、市文明办《创建xx省第四届文明城市工作测评任务分解表》和市xx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发〔20xx〕40号)要求,立足职能,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迎接创建xx省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大力夯实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完善有关文明建设机制,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确保顺利通过xx省文明城市检查,为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奠定基础,为“争得应有地位,人民过上小康生活”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创建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区局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区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

  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负责创建全省文明城市活动的组织、检查、协调等相关事宜。办公室主任由区局副局长兼任。

  三、工作任务目标及分工

  (一)集贸市场环境整治工作

  集贸市场环境整治工作实行局党组成员挂点制度,负责监督督促各集贸市场的创建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局机关各单位、基层分局要按照各自承担的责任,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我区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水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把我区集贸市场建设成为环境整洁、购物方便、卫生安全、管理有序、群众满意的商品交易场所。

  1.上市商品要划行归市,市场按经营种类分区经营,有市场商品分类标志,参加集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到指定地点交易,不得在场外交易。

  2.清理集贸市场的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行为,集市无摊外摊、场外摊,确保文明经营,秩序良好。

  3.清理整顿市场内无证经营、销售过期食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把好市场准入关,做好经营人员索证索票、验证验照工作。

  4.加强集贸市场的内部管理,清理整治市场内乱搭乱堆杂物,改善市场内摊位设施的'整洁,争取腾出更多摊位满足经营者的需求,满足周围居民群众的生活需要;有专职保洁人员随场保洁,做到垃圾不落地,卫生无死角,市场照明、通风良好,上下水畅通,场内无积水,市场内公厕标志醒目,有人管理,地面清洁,无垃圾污物、无异味;清理场内乱牵乱挂物品、乱贴乱画广告、乱堆乱搭杂物,电话电线网路布置整齐,各类商品摆放整齐,道路畅通,市场口无占道经营摊点。

  5.协调交警部门对集贸市场交通秩序进行管理,在相应的地段划线供各种小车、货车临时停放,划定部分人行步道作为临时摩托车停车位,保障路段的通行顺畅,避免拥堵现象发生;要求市场开办者派专人进行车辆停放的管理,确保市场内无车辆进入,市场外车辆分类、整齐停放。

  6.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研究集贸市场管理的长效工作措施,争取解决城南市场和黄土岭市场硬件设施陈旧落后的问题,彻底解决城区市场周边乱摆放严重、交通混乱等老大难问题。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二)六小行业无证照经营行为清理工作

  清理六小行业(即小餐馆、小食品店、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浴室)无证照经营行为,重点清理食杂店和餐饮店。一是按照“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耐心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对“六小”行业的营业执照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现场改正,对不能现场改正的,现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六小”行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予以取缔。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三)户外广告的整治工作

  清理整治的重点是:

  (1)烟草户外广告;

  (2)户外广告发布的内容和登记审批的内容不一致的,未按照核准要求,擅自改变内容或规格发布的;

  (3)未按照核准登记的地点、期限、形式或数量发布的;

  (4)广告含有不良文化内容、有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

  (5)户外广告中没有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号的;

  (6)发布广告内容虚假,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四)创文明城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迅速收集整理创文明城工作所需的文件、图片、总结等资料,及时提交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五)窗口行为规范化服务

  遵循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不断提升窗口服务工作作风、效率和水平,以热忱文明的服务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优质高效的服务水准,打造讲规范、负责任、高效率、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的规范化窗口,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树立优秀的窗口形象。规范化服务标准如下:

  1.有明确有服务标准、服务规范,无服务质量问题。

  2.营业场所环境整治,设施齐全;

  3.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4.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5.有高效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9月1日-9日)

  成立相应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目标、部署工作、落实责任。

  (二)整体推进阶段(20xx年9月10日至9月20日)

  召开动员大会,进行责任分解。各责任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责任,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并按照要求,准备迎检资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报市局创建办。

  (三)迎接检查考核阶段(20xx年9月20日至10月)

  区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局创省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各基层分局和机关各单位对照创建标准,查缺补漏,难点问题要突击整改,全力做好迎接检查组的检查验收的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今年的省级文明城市创评工作系关我市能否继续保留xx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能否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得资格,是对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一次重要检验。机关各单位、各基层分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区局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动员全局全民参与,全力做好迎接创建测评复检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各基层分局和机关股室要在区局党组的领导下,一手抓好“创建”整治工作,一手抓好日常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保证“创建”工作部署和突发情况能及时上传下达。同时,要将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单位,具体到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三)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创建”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动员,采取召开会议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创建xx省文明城市复检工作的意义。动员、发动广大经营人员充分发挥“三自”作用,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形成全社会参与,人人动手,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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