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义务,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使用
5、工期:
6、工程承包价款:
(1)、本工程维修费暂定价为人民币大写: 最终结算价以双方协商一致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的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2)、结算方式:工程竣工后工程量由甲、乙双方现场测量确认,乙方提交结算资料,由双方协商一致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定工程结算价,以工程结算价下浮2%后作为工程款项的最终结算数额,同时以此数额为基数纳税,并须出具等值有效的税务发票。
第二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协同乙方共同制定维修施工方案,若有变动及时通知向乙方。
2、工程未经验收而甲方提前使用的,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将工程视为合格。
3、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场地,负责协调场地使用和外联部分,协调风景区需要修砍树障事宜,维护乙方施工。
4、甲方必须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乙方责任:
1、协同甲方共同制定维修施工方案,自行制定施工方案,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维修施工任务,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并自行组织施工。
2、严格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因乙方造成工期延误责任自负。
3、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组织施工,在保证工程主体质量的前提下,还要保证对铁路的各项限界满足铁路规范要求。
4、采购工程需要材料、设备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必须满足武鸣供电局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5、收集完善竣工资料。
6、坚持文明施工,做好现场的环境保护,因施工需砍伐风景区内的树木,应风景区要求需要补种的,乙方应该及时补种并确保成活率。
第三条、工程质量
1、乙方交付合格的工程,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发生责任质量事故,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2、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立即返工,返工费用及造成工期延误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验收合格后,工程质保期为1年。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
甲方在合同盖章生效后预付 工程款即人民币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经第三方审核单位审定的最终工程结算价的95%,余款5%待保质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乙方向甲方出具等值有效的税务发票。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除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还应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合同争端
甲乙双方均同意,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争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结束费用结清自行终止。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甲方:
法人代表: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乙方:
法人代表: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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