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听说《荆棘鸟》的名字以为它是一种介绍鸟的书,看后深为感动。
书的引子是这样说的:传说中有这样一种鸟,它毕生只歌唱一次,但歌声却比世界上任何生灵的歌声都悦耳。它一旦离巢去找荆棘树,就要找到才肯罢休。它把自我钉在最尖最长的刺上,在蓁蓁树枝见婉转啼鸣。它超脱垂死的剧痛,歌声胜过百灵和夜莺。一次绝唱,竟以生命为代价!然而整个世界都在屏息聆听,就连天国里的上帝也开颜欢笑。仅有忍受极大的痛苦,才能到达至善的境界……也许传说就是这样。
读了这段话,看看文中的主人公,麦琪、拉尔夫何尝不就是那荆棘鸟呢?为了到达至善的境界,忍受着极大的苦痛,时时刻刻就像把自我定在最尖最长的刺上,以生命为代价的绝唱,唱出了爱的赞歌,唱出了至真的感情。
在__里,牧师是能够结婚的,但在天主教里,神父要献身给上帝,拉尔夫作为神父是不可能和麦琪结合的,他伴随麦琪成长,并且一开始就喜欢了麦琪,但同时痛苦却也如影随形,他的儿子伴随他左右,他却不明白,只至丹尼死了,才明白是自我的儿子,悲哀。
麦琪又何尝不是?明知那是不该爱的人,却喜欢上了,在得不到的情景下,竟然得到了复制品丹尼,爱他,但最终失去了他,悲哀。如同荆棘鸟一般,忍受着极大的痛苦。那玫瑰色的灰,到底有什么深层的含义?也许是完美中总夹杂着一种生命的悲哀吗?
想想生活在世界上的我们每个人有何尝不是一只荆棘鸟呢,为自我唱着这仅有的绝唱呢?为了能使生命到达一种完美,忍着剧痛,以生命为代价的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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