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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集锦

2023-07-03 来源:步旅网

  申请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肖______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肖______的死亡与___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以便认定犯罪嫌疑人何______应当承担的罪责。

  申请理由:

  作为犯罪嫌疑人______涉嫌伤害一案的辩护人,本人根据犯罪嫌疑人______的请求,认为本案需要对肖______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理由如下:

  被害人肖______被致伤后,即被汉台区看守所干警送往___医院治疗,但___医院将被害人肖______误诊为“肝破裂,包膜下出血,肝脏挫裂伤”,在治疗过程中,___医院外一科大夫先切开被害人的腹部,但发现被害人的肝脏完好无损,嗣后,___医院外一科大夫又将被害人转往外三科,交由外三科大夫作胸部手术,因延误时间过长,造成被害人死亡。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吴朝俊、王娟,汉中市公安局法医吕有信,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法医张正明对被害人肖______的尸体作出了《尸体检验报告》,该报告载明:“……经治医院未及时明确诊断,对肖______的治疗时机存在延误”。

  二○○四年八月,___医院与被害人肖______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___医院一次性赔付给被害人肖______亲属人民币八万元。

  根据以上事实,本律师认为:

  ⒈如果被害人肖______的死亡是___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犯罪嫌疑人______就不能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伤害(致死)的刑事责任。

  ⒉如果被害人肖______的.死亡是___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的规定。犯罪嫌疑人______也不应当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重伤害的刑事责任。

  ⒊司法鉴定还能解决如下问题:被害人肖______在送往___医院前是重伤、轻伤还是轻微伤,因为本案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被害人肖______被致伤的伤情是“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而“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不属重伤范畴,但属不属轻伤还是轻微伤,有待于进行司法鉴定,如果鉴定是轻伤,那么对犯罪嫌疑人______应当在三年以下处刑;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则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______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本律师恳请贵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肖______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肖______的死亡与___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犯罪嫌疑人______应当承担的罪责。

  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___

  20___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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