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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方案范文

2022-11-16 来源:步旅网

  一、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时期我县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建设“法治黄梅”和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推动科学发展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农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高农业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行政管理相对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三农”。按照“”时期中央、省、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和局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服务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保障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服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以促进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把握农民群众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的特点,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三是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产业、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确定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增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与农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农业依法治理,切实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提升农业依法行政水平,用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检验法制宣传教育成效。

  五是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适应新时期农民群众对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推动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手段创新,努力开拓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加大对行政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农业系统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贯彻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农业法律法规。围绕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大力开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学习宣传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生态循环农业和农业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规范农业经济秩序、保障农业产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中的作用。

  (三)深入学习关于农业、农村的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村民自治和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与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农民负担等法律法规,注重运用法律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学习宣传信访、调解、仲裁等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立足提高农业系统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农村的能力;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培育新型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不断扩大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五)深入推进农业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农业部、省政府和省农业厅、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加强农业体系建设,健全体制机制,完善以农业综合执法为主干、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相结合的农业执法体系,推进以农业综合执法为重点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强化农业法制监督工作,依法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深入推进具有农业部门行业特点的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在推进农业依法治理中深化、提升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对象和要求

  我局系统“六五”普法的对象是全体干部职工、行政相对人和农民群众。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农业企业和农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切实加强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全局系统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和涉农法律知识轮训,并将学法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并落实局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探索研究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评估考核,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农业“六五”普法期间,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省、市相关部门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二)着力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坚持和完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培训班、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形式,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岗培训、专题培训和定期轮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加强政纪法纪教育,教育执法人员坚守职业道德、恪守执法程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实行岗位考试考核制度,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三)稳定提升农技推广人员依法推广、依法服务水平。学习宣传以农业技术推广法为重点的有关农技推广法律法规,注重各类农业科研、农技推广人员钻研、推广技术与学习法律知识相结合,着力增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人员依法开展技术研究、推广和服务水平与本领,更有效、更规范地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四)强化农资从业人员依法经营意识。学习宣传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农资从业人员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诚信经营的观念。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结合规范农资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形势和要求,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各类农资生产经营者、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生产和经营。

  (五)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法律素质。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的形式,选取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内容,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农民、贴近生活。更加注重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把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传播法治理念。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六五”普法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并与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步进行,面临新的更高要求。全局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农业“六五”普法的重大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建立健全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或明确专门分管领导,定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普法活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确保农业“六五”普法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二)创新方式方法。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新形势,突出重点对象,强化重点内容,创新普法宣传的形式和手段。总结提高农业普法试点示范工作经验,建立农业“六五”普法联系点制度,探索农业普法新机制、新方式、新载体,通过示范引导、以点带面,推动我市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加强队伍和阵地建设。各单位要确定普法联络员,配强配齐农业普法专兼职力量,建立健全农业普法工作队伍体系。加强普法骨干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推进农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资源优势,积极发挥金华农业信息网、农业执法网和农民信箱等载体在普法中的助推作用,积极构建全方位的媒体法制宣传平台。通过学习农业普法教材、农业法律知识百问,开办农业普法专栏、推出农业普法节目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农业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相关经费,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将纳入“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

  (五)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方法,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做好迎接各级法制部门对农业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确保农业“六五”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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