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地 址:
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借款人民币 万元整给乙方使用。
二、借款利率:月利率为百分之 。
三、借款期限: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还款方式:乙方必须在借款期限届满前一次性还清本息。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借款期限满 个月之前还款,则乙方应按 个月的借款期限向甲方支付借款的利息。
2、如乙方迟延还款,则每迟延一日,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约定的利息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拖欠金额 的违约金。
六、担保:
担保人为乙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人 抵押给甲方,担保人 抵押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还款,则甲方有权依法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七、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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