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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评优方案

2021-08-29 来源:步旅网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要求,拟定学校三好学生评选方案,积极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中国心的美善儿童”。

  评选原则

  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1、注重综合素质,突出全面发展

  2、自主申报与集体评价结合

  3、全员推优,树立榜样(推优比例:班级学生总数25%)

  评选流程

  1、对标自省,自主初评(对照基本条件,进行自主申报)

  2、自主演讲,多元评价(学生演讲汇报,师生评议积分)

  3、综合考评,量化加分(根据量化规则,进行素养加分)

  4、累计核定,公示表彰(累计积分票选,进行表彰公示)

  具体程序

  1、第一环节:“对标自省,自主初评”

  本环节主要进行学生基本参评资格界定,由每个学生自主对照条件鉴定。全班同学符合基本条件的均有资格参评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如下:

  (1)品德好:遵守《小学生守则》及校纪校规,个人无“严重违规行为”(错误言行屡教不改或负面影响大、后果较严重等);能积极为集体服务;

  (2)学习好:语数英学科成绩通常“优秀”;综合学科评定“优良”;有良好的兴趣爱好;

  (3)身体好:坚持每日运动,积极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测试数据达“优良”。

  本环节由学生自行对照进行鉴定,符合条件者均可进入下一评选环节。

  2、第二环节:“自主演讲,多元评价”

  符合条件者可参与第二环节,本环节可在临近学期结束前1个月内开展。本环节可分两步骤开展:

  (1)学生演讲,同伴评议

  利用班会课开展演讲活动,由申报参与三好学生评比的学生汇报自己学期内表现,同班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及投票,得出参选人“同伴点赞积分”。

  1学生演讲:

  候选人准备演讲稿,就自己一学期里品德、学习和身心健康各方面表现、学期获奖等进行汇报,每人2分钟。

  2同学投票:主要对自主申报并参加演讲同学进行评议投票,如有未申报但投票人认为的确优秀的,投票人也可给该同学投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规定数。

  评议要求:同学可对申报人演讲进行提问或评议;学生投票不可超过规定投票名额;学生投票需在班级内公开透明进行,现场投票、唱票、统计;强调投票纪律,任何贿选等不公正现象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该学期参评资格。

  (2)全科评议,教师评价

  全体任课教师进行民主评议及投票,得出各候选人“教师推荐积分”。

  评议要求:教师投票不可超过规定投票名额;任课教师需在班主任组织下,认真公正进行投票;强调投票纪律,任何贿选等不公正现象一经查实,取消当事学生该学期参评资格,对涉及教师进行调查处理。

  3、第三环节:“综合考评,量化积分”

  本环节主要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进行考察,量化“综合素养积分”。由家长和学生提供真实原始材料,由班主任及家长委员会进行量化记录并核算结果。“综合素养积分”核算办法如下:

  (1)学科表现类:

  在语数英学科“优秀”基础上,根据全学期学业表现,再分别给予对应积分;综合学

  科根据优秀比例对应积分。

  (2)活动获奖(荣誉)类:

  本学期(上学期暑假开始到本学期期末考试期间,以证书为准)个人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活动类获奖,或得到荣誉称号的,积分如下:

  说明:此项分数10分封顶;如同一活动不同级别获奖,取最高级别积分;所有奖状必须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校外辅导机构等颁发的名次和证书不予参考。

  (3)团体赛事类:

  为培养团队意识,弘扬协作竞赛,对在体育、科创等团体竞赛中获奖的学生个体,给予认定,进行积分核算。核算积分时需提交个人参加团队比赛有关证明(团体奖状证书、参赛照片或学校部门认定名单)。个人按团体获奖级别积分:

  说明:此项6分封顶;所有奖状必须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校外辅导培训机构、俱乐部等颁发证书不予参考。

  (4)刊载发表类:

  班级同学有文章发表的,发表在省、市、区各级刊物上的有一篇算1分,3分封顶。

  (5)公益服务类:

  为培养公益情怀,鼓励积极参与班级和学校管理,对积极参加公益服务并认真完成服务任务的学生给予积分认定。担任班级红领巾公益志愿者,一学期内加1分;担任校级的红领巾公益志愿者,一学期内加2分(凭相关证明加分);其它公益服务据证书酌情考虑积分。

  4、第四环节:“累计核定,公示表彰”

  本环节主要对前三个评选程序结果进行汇总,将全体师生客观与主观评选结果进行量化核定,计算候选人总积分,确定当选人,进行班级公示,报交学校登记、表彰。

  (1)累计积分:总得分=民主评议积分+综合素养积分,依据得分高低,确定最终班级当选学生名单。

  (2)公示结果:班主任在班级群内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三天(自公示日起)。班主任须留存评选过程性资料,以备学校及家长查询。

  (3)经公示无异议,班主任上报推选名单,由学校给予表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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