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使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认同文化。
2、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加盟费________元。
2、乙方不参与甲方___________店经营。
3、 乙方无偿提供___________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___________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5、 合作期间内,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乙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
6、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的维修服务。
7、乙方制作部分关于___________宣传单页、海报。
8、乙方在媒体上对___________店给予宣传推广。
五、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 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间甲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店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等。
3、 店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_________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顾客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开发适当特色的新菜系。
4、 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5、 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店内张贴乙方有关_________的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_________宣传品。
六、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不定期对甲方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七、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八、甲方经营的“___________”,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
2、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____年,甲方停止经营的。
3、甲方和乙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__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年。
十二、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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