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责任书(公安)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按照党委、政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负责做好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和统计工作,向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相关统计资料,建立和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共享协作机制。
二、配合做好新生婴儿落户登记工作,并将当年婴儿落户情况,定期通报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三、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公安机关及时查处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治安、刑事案件。
四、在扶贫工作中要重点帮扶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和符合政策放弃生育户。
按人口和计划生育年度,由镇党委、政府对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派出所责任人:
镇党委、政府责任人:
三月二十九日
相关责任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