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
感谢您为大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来到大城,请注意下列事项:
1、如果您未办理《婚育证明》,请先到您居住的乡镇或县人口计生局流动人口办公室办理有效期为三个月的临时《婚育证明》,并在有效期内办理户籍地计生部门签发的《婚育证明》。
2、如果您属于育龄期的妇女,在外出务工、经商前先到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您外出经商、务工时,要带齐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有关证件,以备查验。
4、您到达大城县的15天内,尽快到计生部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凭证件应聘工作岗位、租赁房屋等。
5、您如果是已婚育龄妇女,应按规定每季度到我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进行孕情检查,并把检查证明寄回您的原籍。
6、您需要租住房屋,请先向出租户出示《婚育证明》。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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