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河北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张家口市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河北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张家口市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办法》,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与各街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如下:
一、控制目标
(一)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
(二)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
(三)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二、落实各项防火责任制
防火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街村书记、主任一把手是辖区森林草原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领导组织,明确专人主抓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制定森林草原防火管理制度。一要完善村长责任制。各村要制定森林防火村规民约,与有关人员签订责任状,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形成由上至下,贯穿有力的责任体系。二要完善护林员管护责任制(责任区)。村要与护林员签订责任状,
抓好对护林员的责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三要完善对特殊人群监护责任制。少年儿童和智力不健全人员是森林防火的重点监管对象,村要全面落实对重点人群的监管责任人,签订监管责任状,同时坟主、园主、牧主也是管理的重点对象,村也要采取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奖惩制度,避免因管控不到位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三、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森林防火经费投入,做好现有森林防火器具等基础设施管护和维修。加大防火宣传资金投入,要有专项的森林草原防火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四、加强防火宣传
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广泛深入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防火期村广播每天不少于两次讲防火。各街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在街头、路口、道路两旁刷写永久性防火标语和防火警示语,在重点区域,片林较为集中的地方建立不少于5块防火标语或宣传碑。给学生上好一堂防火知识课,向每个农户发一份防火明白纸,做到森林草原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五、加强队伍建设
一要配足护林员。每个护林员要明确管护范围、管护责任。二要设置巡逻队。每个村至少要有一支防火巡逻队,防火期内,每天开展巡逻检查,各村要边巡逻,边宣传。三重点街
村要组建扑火队。村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每支队伍要制定管理制度,做到规范管理,科学管理。
六、加强火源管理
建立健全野外用火管理制度,确需生产用火的,严格用火审批。进入防火期,村要认真开展五清活动(清地边、清坟边、清园边、清村边、清隔离带可燃物)工作。突出抓好重点时段(国家重大活动、清明节、五一、十一、元旦、春节)、重点地段(重点林区、道路周边等)、重点人员(儿童、智障人员、牧主)野外火源管理、加强受教育,对肇事者依据《怀来县野外火源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七、做好火灾扑救和防火值班工作
制定并完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预案,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知识培训,准备一定的扑火工具。发生火情后,村主要领导必须及时赶到火场组织指挥扑救工作。同时逐级上报,周边街村对发生火情街村要做好扑救增援工作。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用老、弱、病、妇、痴呆人员和未成年儿童,扑救森林火灾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对火情的发生要按时逐级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虚报。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防火期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做到值班有记录、交-班有签字,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漏岗、脱岗,保证通讯畅通。
八、 严格责任追究和处罚
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未履行职责及预防措施落实不到位,以致发生森林火情的,将依据《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张家口市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办法》相关条款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年终考核时,对未实现森林草原防火控制目标的街村,实行一票否决。除罚款和追究法律责任外,县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九、责任期限
自20__年10月1日至20__年9月30日。
立状单位(盖章):沙城镇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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